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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鉴定式案例教学改革刍论

发布时间:2022-08-07 21:19
  鉴定式案例教学作为新型法学教学法,对于突破传统刑法学教育的弊端有着重要意义。在刑法教学改革中,借鉴德国模式,适时引入鉴定式案例教学法,开展课程研习,不但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理论与实务结合的能力,提升推理与论证水平,还能营造统一的法律适用方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学本科教育现状
二、刑法鉴定式案例教学的内涵
三、鉴定式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第一,有助于提升对本国法律体系的理解与熟悉。
    第二,提高法律解释能力。
    第三,提升运用涵摄方法推理的水平以及文献检索的能力。
    第四,促进刑法理论与实务的融合。
    第五,有助于提升论证能力。
    第六,有助于营造统一的法律适用方法。
    第七,有利于形成真正的法律人共同体。
四、鉴定式案例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精心挑选案例
    (二)引入“鉴定式”方法论
    (三)课堂讨论
    (四)教师讲解
    (五)开设研习课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作为笛卡尔方法的法学鉴定式[J]. 卡尔·弗里德里希·斯图肯伯格,季红明,蒋毅.  北航法律评论. 2017 (00)
[2]鉴定式案例研习:德国法学教育皇冠上的明珠[J]. 夏昊晗.  人民法治. 2018(18)
[3]法学教育的理想[J]. 葛云松.  中外法学. 2014(02)
[4]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J]. 何美欢.  清华法学. 2006(03)
[5]法律职业共同体引论[J]. 张文显,卢学英.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06)



本文编号:367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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