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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力讨债行为犯罪评价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19 18:17
  非法占有目的非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使权利仅是阻却犯罪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财产所有权和财产占有秩序均需刑法的保护,不满足自救行为条件的私力讨债行为可构成犯罪。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私力讨债行为犯罪评价标准理论通说
二、私力讨债行为刑事指导案例分类研究
    (一)讨还原物
        1.强索他人合法占有之物。
        2.窃回原物。
    (二)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冲抵债务
    (三)超债权数额的私力讨债
    (四)债权数额难以确定时的要挟是否成立敲诈勒索
三、对通说立场的质疑
    (一)非法占有目的
        1.“非法占有目的”不是财产罪的构成要件。
        2.“非法占有目的”的功能。
    (二)行使权利
四、私力讨债犯罪评价标准的发展趋势
    (一)法益均衡保护标准
    (二)自救行为标准



本文编号:374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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