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放高利贷行为入罪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3-04-05 13:33
高利贷虽然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存在损害借贷人合法权益、滋生违法犯罪、扰乱金融秩序等社会危害性。目前学界对放高利贷行为是否应当犯罪化存在争议,现行刑法典对此也未明确,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放高利贷行为惩治存在障碍。考虑到放高利贷行为适用非法经营罪存在问题,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放高利贷罪,对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放高利贷行为进行惩处,以体现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引 言
一、我国关于高利贷的规定和研究现状
(一)我国关于高利贷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关于放高利贷行为定性的理论和实务
1.适用非法经营罪说。
2.单独入罪说。
二、放高利贷行为入刑肯定说之提倡
(一)放高利贷行为入罪的理论依据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民事、行政手段的有限性。
3.现行刑法存在着漏洞
(二)对否定说论据的商榷
1.高利贷本身具有的优点并不能成为否定高利贷入罪的依据。
2.借贷人意思自治不能突破经济秩序的制约。
3.高利贷入刑并不是刑法过度干预,不会导致刑法干预社会生活的泛化,也不会导致刑罚的泛滥。
4.刑法的谦抑性并不代表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放纵。
三、放高利贷行为入刑的权衡与建言
(一)单独入罪的必要性
1.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2.放高利贷行为侵害的法益具有独特性。
3.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
4.相关域外立法经验的借鉴。
(二)增设放高利贷罪的设计理念
1.对成立犯罪设置严格的条件。
2.设置较轻的刑罚。
3.对放高利贷行为的定性没有必要区分一般高利贷和经营性高利贷。
4.放高利贷入刑的同时应当同时完善配套民事、行政法规。
(三)放高利贷罪的具体制度设计
结 论
本文编号:378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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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我国关于高利贷的规定和研究现状
(一)我国关于高利贷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关于放高利贷行为定性的理论和实务
1.适用非法经营罪说。
2.单独入罪说。
二、放高利贷行为入刑肯定说之提倡
(一)放高利贷行为入罪的理论依据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民事、行政手段的有限性。
3.现行刑法存在着漏洞
(二)对否定说论据的商榷
1.高利贷本身具有的优点并不能成为否定高利贷入罪的依据。
2.借贷人意思自治不能突破经济秩序的制约。
3.高利贷入刑并不是刑法过度干预,不会导致刑法干预社会生活的泛化,也不会导致刑罚的泛滥。
4.刑法的谦抑性并不代表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放纵。
三、放高利贷行为入刑的权衡与建言
(一)单独入罪的必要性
1.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2.放高利贷行为侵害的法益具有独特性。
3.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
4.相关域外立法经验的借鉴。
(二)增设放高利贷罪的设计理念
1.对成立犯罪设置严格的条件。
2.设置较轻的刑罚。
3.对放高利贷行为的定性没有必要区分一般高利贷和经营性高利贷。
4.放高利贷入刑的同时应当同时完善配套民事、行政法规。
(三)放高利贷罪的具体制度设计
结 论
本文编号:378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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