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性的法教义学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18 21:20
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根本特性,如果没有组织性的支撑,黑社会性质组织就缺乏存在的基础。严密性、稳定性和有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特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人数不应机械限定在10人以上,但至少也应在5人以上。"组织者、领导者"是本罪行为主体的核心,是对犯罪组织的成立、活动起关键作用的人。"骨干成员"是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除组织者、领导者之外的对整个犯罪组织起核心作用的组织成员。"明知"要求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组织的“高度严密性和稳定性”
二、组织的“人数较多”
三、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
四、组织的“骨干成员”
五、组织成员的“主观明知”
结语
本文编号:379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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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的“高度严密性和稳定性”
二、组织的“人数较多”
三、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
四、组织的“骨干成员”
五、组织成员的“主观明知”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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