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异种自由刑并罚规则重构路径探析
发布时间:2023-05-13 14:23
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确定了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的执行规则,兼采吸收和并科原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学术界对该法条的适用争议却并未停息。吸收说、分别说、折算说、折中说众说纷纭、各有优劣,综合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及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对于异种自由刑的并罚可采取限制加重原则下的折算说来解决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问题,有期徒刑与管制、拘役与管制的并罚可采取先将管制折抵为罚金,再依并科原则下的分别执行说进行并罚。。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学说之评析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特征及关系之厘清
(二)各学说之评析
1. 吸收说。
2. 分别执行说。
3. 折算说。
4. 折中说。
三、《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合理性反思及路径重构
(一)对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合理性反思
(二)我国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规则重构路径之构想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15996
【文章页数】: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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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二、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学说之评析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特征及关系之厘清
(二)各学说之评析
1. 吸收说。
2. 分别执行说。
3. 折算说。
4. 折中说。
三、《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合理性反思及路径重构
(一)对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合理性反思
(二)我国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规则重构路径之构想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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