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新特征与防控
发布时间:2023-09-18 19:51
互联—金融的发展催生了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兴起,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因其隐蔽性与便捷性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使之沦为洗钱的工具。与传统洗钱犯罪相比,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具有犯罪主体的多元性、犯罪方式的特殊性、犯罪范围的跨区域性等三个新特征。就具体的防控而言,应构建一体化的金融监管体系,并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以及洗钱罪的刑法规定,以期规范和指引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与金融监管体系下安全、有序地发展与运行。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新特征
(一)传统洗钱犯罪的特征
(二)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新特征
1.洗钱主体的多元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人员参与洗钱
2.洗钱方式的特殊性:利用第三方支付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3.洗钱范围的跨区域性:第三方支付洗钱由境内向境外蔓延
三、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防控存在的问题
(一)反洗钱法律体系不完善
(二)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存在不足
1.洗钱罪上游犯罪过于狭窄
2.洗钱罪实行行为存在遗漏
(三)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
四、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防控的完善对策
(一)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
(二)完善洗钱罪的刑法规定
1.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
2.增加洗钱罪的实行行为方式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48175
【文章页数】: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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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二、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新特征
(一)传统洗钱犯罪的特征
(二)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新特征
1.洗钱主体的多元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人员参与洗钱
2.洗钱方式的特殊性:利用第三方支付非面对面性质洗钱
3.洗钱范围的跨区域性:第三方支付洗钱由境内向境外蔓延
三、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防控存在的问题
(一)反洗钱法律体系不完善
(二)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存在不足
1.洗钱罪上游犯罪过于狭窄
2.洗钱罪实行行为存在遗漏
(三)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
四、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防控的完善对策
(一)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
(二)完善洗钱罪的刑法规定
1.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
2.增加洗钱罪的实行行为方式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4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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