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唆故意的明确性
发布时间:2024-01-04 18:38
教唆故意的明确性就是教唆者对实行者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认识程度。不同的国家在司法实践对教唆故意的明确性标准也不同。德日国家对教唆故意的明确性标准要求较高,我国对教唆故意的明确性标准要求较低。教唆故意的不明确会导致教唆故意的范围扩大进而会影响教唆犯的成立范围。因此,教唆故意的明确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尝试通过我国与德日国家司法实践的案例和经验相比较的方法研究教唆故意的明确性。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教唆故意的明确性的研究状况。这一部分主要选取德国、日本与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教唆者对教唆故意认识程度的经典案例,对之进行评析得出德日国家与我国在教唆故意的明确性上存在的明显区别。我国司法实践中教唆故意的不明确性会导致司法乱象问题出现,这主要表现为司法实践中出现无法判断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对实行过限的认定不统一、教唆者对实行行为构成要件的泛化认识等一系列问题。第二部分,教唆故意内容的界定。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界定德日与我国关于教唆故意的内容。首先,德国关于教唆故意内容包括引起构成行为的决意故意和指向构成行为的故意。其次,日本关于教唆故意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教唆者对实...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教唆故意的明确性的研究现状
(一) 德日司法实践
1. 德国司法实践案例
2. 日本司法实践案例
(二) 我国司法实践案例
(三) 我国司法实践中教唆故意的不明确导致司法乱象问题出现
1. 司法实践中无法判断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
2. 司法实践中对实行过限的认定混乱不一
3. 司法实践中出现教唆者对实行行为构成要件的泛化认识
二、教唆故意的内容的界定
(一) 德日教唆故意的内容
1. 德国教唆故意的内容
2. 日本教唆故意内容
(二) 我国教唆故意的内容
1. 认识因素
2. 意志因素
3. 程度上的认识
4. 认识的程度
(三) 笔者观点
三、教唆故意的明确性之理论述评
(一) 区别教唆犯与帮助犯
1. 犯意的引起
2. 教唆犯与帮助犯对事实认识错误的不同
(二) 教唆故意的界限功能决定教唆故意的明确性
1. 教唆故意是教唆犯成立的必要条件
2. 教唆故意是教唆犯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 犯罪参与体系下教唆犯的性质之理论评析
1. 教唆犯独立性说
2. 教唆犯二重性说
3.教唆犯从属性说
4.笔者观点
(四) 教唆犯的处罚依据之理论评析
1. 责任共犯理论
2. 不法共犯理论
3. 惹起说
4. 笔者观点
(五) 判断实行过限的各种理论以及评析
1. 超出教唆故意说
2. 未预见说
3. 教唆类型区分说
4. 共同行为意思说
5. 构成要件异质说
6. 笔者观点
四、教唆故意的明确性的原则和具体标准
(一) 原则要求
1. 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
2. 教唆故意的引导性原则
(二) 主要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
1. 对被教唆行为的认识
2. 对被教唆对象的认识
3. 对犯罪指向对象的认识
(三) 对部分要素的特定化认识
1. 对行为方式特定化认识
2. 对时间、地点特定要求
(四) 其他补充性标准的特定化认识
1. 对数额显著差异的认识
2. 对结果加重犯的特定认识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876860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教唆故意的明确性的研究现状
(一) 德日司法实践
1. 德国司法实践案例
2. 日本司法实践案例
(二) 我国司法实践案例
(三) 我国司法实践中教唆故意的不明确导致司法乱象问题出现
1. 司法实践中无法判断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
2. 司法实践中对实行过限的认定混乱不一
3. 司法实践中出现教唆者对实行行为构成要件的泛化认识
二、教唆故意的内容的界定
(一) 德日教唆故意的内容
1. 德国教唆故意的内容
2. 日本教唆故意内容
(二) 我国教唆故意的内容
1. 认识因素
2. 意志因素
3. 程度上的认识
4. 认识的程度
(三) 笔者观点
三、教唆故意的明确性之理论述评
(一) 区别教唆犯与帮助犯
1. 犯意的引起
2. 教唆犯与帮助犯对事实认识错误的不同
(二) 教唆故意的界限功能决定教唆故意的明确性
1. 教唆故意是教唆犯成立的必要条件
2. 教唆故意是教唆犯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 犯罪参与体系下教唆犯的性质之理论评析
1. 教唆犯独立性说
2. 教唆犯二重性说
3.教唆犯从属性说
4.笔者观点
(四) 教唆犯的处罚依据之理论评析
1. 责任共犯理论
2. 不法共犯理论
3. 惹起说
4. 笔者观点
(五) 判断实行过限的各种理论以及评析
1. 超出教唆故意说
2. 未预见说
3. 教唆类型区分说
4. 共同行为意思说
5. 构成要件异质说
6. 笔者观点
四、教唆故意的明确性的原则和具体标准
(一) 原则要求
1. 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
2. 教唆故意的引导性原则
(二) 主要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
1. 对被教唆行为的认识
2. 对被教唆对象的认识
3. 对犯罪指向对象的认识
(三) 对部分要素的特定化认识
1. 对行为方式特定化认识
2. 对时间、地点特定要求
(四) 其他补充性标准的特定化认识
1. 对数额显著差异的认识
2. 对结果加重犯的特定认识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87686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876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