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防卫行为的结果伤及第三人的教义学分析

发布时间:2024-06-02 15:09
  在教义学上,对于指向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伤及第三人的评价,正当防卫说、紧急避险说、假想防卫说、假想避险说均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由于第三人没有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因而防卫行为的结果伤及第三人的,原则上具有违法性,行为人的责任应准用打击错误的原理予以解决。例外的是,当被保护的法益和被牺牲的第三人法益处于"二者择其一"之冲突状态,防卫人不得已而防卫,因此侵害了第三人的法益的,只要没有违背"法益均衡性"要求,应成立紧急避险。在要保全法益的要保护性和牺牲的第三人法益的要保护性具有同等价值如对于生命的紧急避险之场合,成立阻却责任之紧急避险。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1.不法侵害人利用第三人之物或者第三人身体进行侵害
    2.防卫人利用第三人之物或第三人身体进行防卫
    3.指向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之结果伤及第三人
二、防卫行为伤及第三人的学说诸像及批判
    (一) 正当防卫说
    (二) 紧急避险说
    (三) 假想防卫说
    (四) 假想避险说
    (五) 打击错误说
三、区分说的提倡
    (一) 原则上具有违法性, 责任问题应准用打击错误论加以解决
    (二) 成立紧急避险的例外情形
四、主要结论



本文编号:398741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98741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bfd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