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刑法学经由刑法哲学抵达教义刑法学
发布时间:2024-06-02 15:47
我国刑法学是随着1979年刑法的颁布而重建的,迄今已经40年。在过去的40年中,我国刑法学经历了由注释刑法学到刑法哲学,再演进为刑法教义学这三个阶段。注释刑法学采用解释方法对刑法条文进行阐述,在1979年刑法颁布之初,对刑法的司法适用提供了学理指导,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我国刑法学恢复初期的知识形态。注释刑法学缺乏理论深度和广度,在这种情况下,刑法哲学成为我国刑法学发展的一个突破口。刑法哲学采用哲理分析方法,对刑法进行价值评判和体系建构,提升了我国刑法学的理论水平。在我国1997年刑法颁布以后,随着德日刑法教义学的引入,我国刑法学界开始接受刑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并以我国刑法规范为中心,进行教义学分析,由此形成我国教义刑法学的知识形态。刑法教义学与刑法哲学处于不同的知识层面,而从注释刑法学提升到教义刑法学,才是我国刑法学40年发展的主要成果。
【文章页数】:19 页
【文章目录】:
一、注释刑法学的重启
(一) 注释刑法学的恢复重建作用
(二) 注释刑法学的话语转换作用
(三) 注释刑法学的司法指导作用
二、刑法哲学的兴起
(一) 刑法哲学的价值引导功能
(二) 刑法哲学的范式转型功能
(三) 刑法哲学的体系建构功能
三、教义刑法学的确立
(一) 教义刑法学具有刑法价值论的特征
(二) 教义刑法学具有刑法方法论的性质
(三) 教义刑法学具有刑法本体论的内容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87460
【文章页数】: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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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释刑法学的重启
(一) 注释刑法学的恢复重建作用
(二) 注释刑法学的话语转换作用
(三) 注释刑法学的司法指导作用
二、刑法哲学的兴起
(一) 刑法哲学的价值引导功能
(二) 刑法哲学的范式转型功能
(三) 刑法哲学的体系建构功能
三、教义刑法学的确立
(一) 教义刑法学具有刑法价值论的特征
(二) 教义刑法学具有刑法方法论的性质
(三) 教义刑法学具有刑法本体论的内容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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