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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获

发布时间:2025-02-11 18:55
   流量劫持行为的刑法规制存在罪名选择的困难,依据现有判例分别采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而选择合适的罪名迫在眉睫。流量劫持主要有DNS劫持、CDN劫持、客户端劫持、网关劫持四种模式,对于侵害法益有虚拟财产说、网络秩序说、系统安全说,其中系统安全说能够从流量劫持的整体过程出发考虑流量劫持所侵害的法益,涵盖范围最广。通过对现有的四个典型案例以及所适用的罪名的剖析比较,在罪名选择上,从行为特征、保护法益、量刑情节、指导性案例导向等多个角度出发,对流量劫持犯罪统一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加以规制更符合司法实践中的经验。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流量劫持的犯罪构成分析
    (一)流量劫持的行为模式分析
    (二)流量劫持的侵害法益辨析
        1.虚拟财产说
        2.网络秩序说
        3.系统安全说
二、现有涉及流量劫持的刑事裁判文书剖析
    (一)付宣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裁判文书剖析
    (二)卿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裁判文书剖析
    (三)施硕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裁判文书剖析
    (四)陈志勇等七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裁判文书剖析
三、法益保护视角下流量劫持所适用的罪名辨析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辨析
    (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辨析
四、刑法教义学视角下流量劫持的刑法规制进路研析



本文编号:403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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