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及其适用
本文关键词: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及其适用
更多相关文章: 持有型犯罪 贩卖毒品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自首 共犯
【摘要】: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在于,国家出于对重大公共利益的保护而作出的一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不是举证责任倒置,而是证明事项的变更。之所以不处罚购买、吸食毒品的行为,是因为行为人自己是被害人,因而处罚为自己吸食而持有一定量毒品的行为,系变相处罚吸毒行为,而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代购毒品者因不是被害人,无论其是否牟利,均应以贩卖毒品罪共犯论处;能够查明来源或去向的,非法持有的立法推定即被推翻,应排除持有型犯罪的适用,而以来源或去向性罪名定罪处罚(包括预备、未遂);主动交待的,能够成立来源、去向性犯罪或持有型犯罪本身的自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难以成立共犯;事后查明真实来源的,应当撤销原持有型犯罪的判决。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贩卖毒品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自首 共犯
【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的成果之一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持有这个概念,从刑法典存在开始,即被多次重新加以定义并被更正,但迄今为止却从未能成功地找到一个可以将所指称的类型精确地予以表达的定义”。〔1〕可以大致认为,“持有是以行为人对物的实力支配关系为内容的行为”。〔2〕持有型犯罪近年来在我国呈现迅速扩张的趋势,罪名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万丽红;贩卖毒品罪的界定问题[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4期
2 陈世伟;对贩卖毒品罪基本理论问题的若干思考——兼与高艳东同志商榷[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02期
3 谢秋凌;高巍;;论贩卖毒品罪之目的[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01期
4 马明;;支某、罗某贩卖毒品案[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3期
5 ;高守成贩卖毒品案[J];司法业务文选;2007年06期
6 李红斌;;理性与情绪之间——读《贩卖毒品罪研究》有感[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年04期
7 宁积宇;;贩卖毒品罪共犯疑难问题探析[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04期
8 宁积宇;;应以毒品是否交付作为贩卖毒品罪既未遂判定标准——对审判实践所持标准的质疑与批判[J];法制与社会;2009年28期
9 伍玉联;;贩卖毒品罪“贩卖”二字的真实含义[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05期
10 黄明成;黄从余;;为吸毒人员代买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J];中国检察官;2010年02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郭金弟;;充分发挥关工委在禁毒防艾工作中的作用[A];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材料汇编[C];2006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徐红邋黄树武;代购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N];法治快报;2007年
2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 杨静;揭开对贩毒的认识误区[N];北京日报;2009年
3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金广良邋程东坡;认定贩卖毒品罪的两个问题[N];人民法院报;2008年
4 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 苏力 孙亮;“以毒易毒”构成贩卖毒品罪吗[N];检察日报;2012年
5 本报记者 张国强 本报通讯员 陈龙;辽阳警方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N];法制日报;2013年
6 王家龙;北京宣判两起贩卖毒品案[N];人民法院报;2013年
7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检察院 许娟娟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曹丽 刘勋;贩卖毒品罪应否以牟利为要件[N];检察日报;2014年
8 王玉平 王轶;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N];西部法制报;2014年
9 杨小宁;吸毒者之间以购买价转让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N];检察日报;2004年
10 陶保灿;贩卖毒品罪是否须以营利为目的应区别对待[N];人民法院报;2004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朱秀利;贩卖毒品罪之“贩卖”界定的理论探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
2 李楠;贩卖毒品罪疑难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3 周金丽;贩卖毒品罪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07年
4 刘大勇;论贩卖毒品罪认定及量刑适用[D];吉林大学;2011年
5 张晓霞;贩卖毒品罪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
6 谢孔学;论毒品互易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D];吉林大学;2015年
7 李文治;试论贩卖毒品罪的刑罚处理认定[D];西南科技大学;2015年
8 王潮;贩卖毒品罪若干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
9 翟新;贩卖毒品罪研究[D];郑州大学;2007年
10 陆瑾;贩卖毒品罪若干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06年
本文关键词: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及其适用
更多相关文章: 持有型犯罪 贩卖毒品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自首 共犯
,
本文编号:51341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513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