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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控”定罪理论的批判与重构

发布时间:2017-07-16 20:18

  本文关键词:“二重控”定罪理论的批判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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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重控"定罪理论是用于评价非法占有特定场所他人之遗忘物的行为的性质的主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学界将对该理论的研究旨趣局限于"第二重控制"关系成立与否的判断标准,很少有论者就其关涉的具体情形进行定性分析。事实上,只有当形成"第二重控制"时,特定场所的控制支配权人非法占有该遗忘物且拒不交出;或者,在未形成"第二重控制"时,行为人以轻罪犯意犯客观轻罪,才构成侵占罪外,在其他任何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都得以盗窃罪论处。
【作者单位】: 江南社会学院;
【关键词】“二重控”定罪理论 盗窃罪 侵占罪
【分类号】:D924.1
【正文快照】: 传统刑法学界有一种普遍的共识,认为对于他人遗忘在特定场所之物品,当对该物品所在场所具有支配控制权的人将其据为己有且拒不交出,在符合财产犯罪对数额规定的前提下,应认定相关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若对该场所不具有支配控制权的人非法占有该物品,则构成对特定支配控制权

本文编号:55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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