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贿罪数额调整的合理性分析——对贪贿犯罪最新司法解释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7-07-18 13:26
本文关键词:贪贿罪数额调整的合理性分析——对贪贿犯罪最新司法解释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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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贪贿罪"概括数额"的具体规定在《解释》中得以明确,其最鲜明的变化——数额的调整,是有其合理性的。数额背后所蕴含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危害性成为变量,随着人均生活水平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定罪数额也应随之做出调整。原有的量刑数额已经不能满足司法实际,扩大量刑幅度的容量以促进刑罚分配的合理化和罪刑对应的均衡化势在必行。同时,坚持"数额+情节"的二元标准也是刑法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贪贿罪 司法解释 定罪数额 量刑数额 合理性
【分类号】:D924.392
【正文快照】: 本文所称“贪贿罪”是贪污罪、受贿罪的简称,因后者在刑法分则中为引证罪状(引证前者),故合并称之。《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贪贿犯罪的修正自草案阶段就为学者所津津乐道,具体而言,《刑法修正案(九)》对贪贿犯罪进行了如下四点修正:其一,将原贪贿类犯罪具体数额模式的定罪量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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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5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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