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混淆之原因探究
发布时间:2017-08-23 09:04
本文关键词: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混淆之原因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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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责任指行为人因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在行政法律层面上不利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责任。司法实践中二者极易产生混淆,而造成这种混淆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三类:共性的原因,如法律规定界限不清、裁判人员素质欠缺、检察机关监督不力等;以罚代刑的原因,如行政权的主动性与司法权的被动性、公安机关职能重叠等;以刑代罚的原因,如政策、舆论、民意的影响以及重刑主义思想的误导等。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 行刑混淆 共性原因 以罚代刑原因 以刑代罚原因
【分类号】:D922.1;D924.399
【正文快照】: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责任,其二者在性质、承担方式、严厉程度等方面具有很大不同,但在司法实践当中,相关机关在对行为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进行判断与认定时,常常因为种种原因而混淆,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责任,该承担行政责任的被认定为承担刑,
本文编号:72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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