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外刑法关于虐待行为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29 21:17
本文关键词:简述国外刑法关于虐待行为的规定
【摘要】: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原有第260条虐待罪之规定后增设了第260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刑法对于虐待行为的规制,满足了社会对于加强打击虐待行为的呼声。早在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之前,国外的一些刑法典就已经规定了相关罪名,笔者通过查阅国外相关刑法法条,对德国、葡萄牙、意大利三国刑法中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
【作者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虐待行为 国外刑法 规定
【分类号】:D914
【正文快照】: 国外刑法典在规制虐待行为的罪名名称的设定上各不相同,译虽者在翻译的措词上略有不同,有将之译为折磨罪的、受保护者乱待罪的,但依罪名之下的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和我国的第260条虐待罪及第260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大同小异。国外刑法规范中相关罪名罪状的描述多采用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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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欣;“虐童”行为刑法规制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5年
,本文编号:75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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