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患有艾滋病卖淫的行为定性
发布时间:2017-09-20 10:06
本文关键词:明知患有艾滋病卖淫的行为定性
【摘要】:艾滋病能够视为刑法意义上的性病,并可以归属为刑法中的严重性病。对于明知自己是艾滋病患者而卖淫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传播性病罪。
【作者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严重性病 卖淫 传播性病罪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基本案情]2012年6月9日13时许,王某路过C市J区的几江街道时,患有艾滋病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小静问王某是否要嫖宿,王某同意后,二人当即约定去王某家中发生性关系。犯罪嫌疑人小静在王某家中,以30元/次的价格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一、司法实务分歧本案中对于嫌疑人明知身患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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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钱叶六;;故意传播严重性病行为定性之探究——兼论现行《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立法完善[J];政法论丛;2006年03期
,本文编号:88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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