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环境权益保护的法治化路径
发布时间:2017-10-25 16:08
本文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环境权益保护的法治化路径
【摘要】:环境权益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已经成为世界趋势,我国宪法中环境保护条款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条款构成民族自治地方环境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基础。民族自治地方环境权益具有独立的价值,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的长远发展,协调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面对现实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增强法治意识,将环境权益保护作为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 民族自治地方 环境权益 自治权
【分类号】:D922.68
【正文快照】: 一、民族自治地方环境权益保护的法规范基础(一)环境权(益)的概念及宪法基础环境权作为一项新的权利类型,逐渐为各国所接受,成为一项法定权利。“宪法上的环境权,就是将环境权视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1]有些国家在本国宪法文本中明文规定环境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陈云霞;;环保法视野下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建设——以四川民族自治地方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11期
2 ;[J];;年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俊清;民族自治地方公共管理 应与民族自治地方社会生态环境相和谐(下)[N];中国民族报;2011年
,本文编号:10944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1094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