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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图书馆法的价值及其意义

发布时间:2020-03-14 19:29
【摘要】:图书馆法的价值指导国家的图书馆立法行为;图书馆法的价值主体是人,图书馆立法不能离开主体笼统谈论法的价值;图书馆法的价值客体是图书馆法,图书馆法立法既要反映客观现实又要注意内容合理;图书馆法的价值体现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之中;图书馆法的价值包括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图书馆法的价值是图书馆法立法的前提,是图书馆法实施的屏障。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1 孙国华,何贝倍;法的价值研究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04期

2 卓泽渊;论法的价值[J];中国法学;2000年06期

3 周文华;;论法的价值的特性[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年04期

【共引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王端庆,毛国红,曹大文;加强法制建设是推进21世纪我国高教发展的重要基础[J];华东冶金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01期

2 吕柳玲;;两大法系之代理理论及其比较[J];安康学院学报;2008年03期

3 张静;;从思想到生活:中国法学的目的迷失及找回——《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所开启的思考[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01期

4 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J];北大法律评论;2000年02期

5 朱晓U,

本文编号:258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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