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劳动用工形式出现多元化趋势,网约用工在网约车及外卖网约平台等领域迅速兴起。新兴事物在产生壮大的同时必然会带来一些新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因外卖网约平台疏于管理、过分追求速度与效益致使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越来越多,事故发生后由于缺乏明确且具体的法律规定,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及骑手自身的权益难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进而无法使外卖骑手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外卖平台网约用工模式作为互联网经济时代的新生产物其本身就具有复杂性,加之外卖网约平台与外卖骑手间不同类型的存在形式使得实务界及学术界对于如何界定外卖网约平台与外卖骑手之间的关系意见不一,而这不仅是解决外卖网约平台与外卖骑手间用工纠纷必须面对的问题,同时也会影响到对第三人责任的承担问题,即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以及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实践中的四个典型案例笔者对此文展开分析并加以论述。为深入探究外卖骑手致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与分配,笔者对所涉领域的相关知识背景进行了阐述,以便为下文具体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做好铺垫,主要包括网约用工及外卖骑手的界定及发展特点;外卖骑手的类型;外卖骑手法律地位的分析等。文章重点是通过分析学者对不同类型用工关系的观点及争议做出不同情形下外卖网约平台与外卖骑手关系的界定及具体的承担责任的主体,笔者运用案例与理论结合的方式对外卖骑手致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进行深入的论述,主要是通过对案情的陈述、分析及对案件审理焦点的总结引出该领域在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笔者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按照从属性标准,将外卖网约平台与外卖骑手间的用工关系予以精细化分,并对各种关系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予以阐述。最后在前述对以上问题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该领域相关问题的完善建议,如加强对外卖网约平台的社会治理,加强对外卖网约平台自身的建设以及提供对外卖骑手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等,“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下,需要不断对新型劳动关系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加以完善,明确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切实保护外卖骑手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期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并促进新型产业的发展。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14
文章目录
摘要
英文摘要
1 引言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1.1.1 研究目的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1.3.2 研究方法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网约工及外卖骑手的概念界定
2.1.2 非典型雇佣关系的概念界定
2.2 外卖平台网约用工的类型
2.3 外卖骑手法律地位的分析
2.3.1 自营骑手的法律地位
2.3.2 代理商骑手的法律地位
2.3.3 APP众包骑手的法律地位
3 外卖骑手致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简介及分析
3.1 典型案例简介
3.1.1 自营骑手张某违规致人伤害案
3.1.2 朱雷雷诉黄鹏、扎拉斯网络科技公司等侵权案
3.1.3 代理商骑手刘某造成行人戴某伤害案
3.1.4 APP众包骑手王某过错致李某伤害案
3.2 典型案例分析
3.2.1 自营骑手致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3.2.2 代理商骑手致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3.2.3 APP众包骑手致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4 外卖骑手致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认定存在的法律问题
4.1 外卖网约平台与外卖骑手间法律关系界定问题
4.2 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4.3 保险公司理赔责任及格式条款效力的问题
4.4 外卖骑手违反安全驾驶义务是否累及平台
5 外卖骑手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完善建议
5.1 完善网约用工领域的法律制度
5.1.1 明确非典型用工关系的认定标准
5.1.2 明确外卖骑手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
5.1.3 明确责任主体的承担机制
5.2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5.3 加强外卖网约平台领域的管理
5.3.1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及实质审核标准
5.3.2 完善管理制度
5.3.3 加强社会治理
6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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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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