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行使现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23 07:55
【摘要】: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经稍微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脚步,不能很好的遏制生态环境损害现象的发生,需要探索新的路径对其进行规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就是在此情形下应势而谋的产物。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现象的发生主要就是基于企业的污染,并且“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一直存在,现有法律体系难以解决该问题,故我国先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又颁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方案中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是该改革方案的重点,该权利的行使现状就是本文将要阐述的课题。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是一项新型权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在建设之中,法律及规章制度等还不完善,在政府行使该权利的过程中难免遇到无法可依的情形。本文将主要分为四个层面对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的行使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部分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的基本概念问题。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对政府索赔权的概念及相关概念进行了阐述,以期对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是什么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主要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范围进行阐述,以及对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与政府环境监管权、环境请求权进行了区分。其次通过论述方案中支持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理论及笔者比较支持的环境权理论,来证明政府行使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为下文展开对政府行使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打好基础。第二部分对我国行使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的现状进行了评析。首先,主要针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论述,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概括。其次,分析了由政府部门行使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的三点优势。最后,对该权利在行使过程中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例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问题。第三部分寻找了三个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已经比较成熟并对我国有较大借鉴意义的域外国家进行了分析借鉴。其中美国的公共信托理论、欧盟的两重赔偿权利人制度和俄罗斯的两类索赔主体,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较强,有较强的实用性。并且他们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形成体系,对于只出台了《改革方案》的我国来讲,他们的立法经验可以使我们少走一些弯路。第四部分是在前文的分析论述下,根据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研究,对我国现阶段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的行使状况提出了三点完善建议:建立一部专门的法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法》,为政府行使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提供法律依据;建立以上法律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制度的衔接机制;推进现有环境监管机制的改革,建立新型的、多元化的、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监督机制,以保障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的顺利行使。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虽然我国在该方面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我国的广大学者们正在积极努力的探索着,并预期在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域外的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方面的立法经验等,我国可以寻找其中最适宜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发展的方面进行研究、借鉴,使我国更加高效的建成完善的适宜我国发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的行使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68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孟元慧;;中国环境损害评估方法研究综述[J];南方农机;2018年24期

2 林潇潇;;论生态环境损害治理的法律制度选择[J];当代法学;2019年03期

3 佘波;董滨;;优化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路径之探讨——以环境损害公益诉讼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8年22期

4 李明光;杨今;;广州市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对策建议[J];广州环境科学;2017年01期

5 袁珊;贾爱玲;;论生态环境损害民事救济的局限性[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年05期

6 於方;张衍q,

本文编号:263752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63752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891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