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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立法权扩张的风险及规制

发布时间:2020-05-20 22:08
【摘要】: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迎来了首次修改。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引起了人们的较多关注。事实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立法法》赋予较大的市地方立法主体资格之后,就不断有其他设区的市积极申请成为较大的市,以获得地方立法权,进而在地方事务管理过程中能够通过以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升地方治理水平。《立法法》的修改一定程度满足了设区的市对地方立法权的强烈需求。但是,《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也会带来一些问题。首先,在立法主体方面,各设区的市的立法能力和水平高低不一,在此之前也从未有过任何立法经验,若不在内部提升设区的市立法能力,外部完善立法监督机制,可能会带来诸多风险;其次,在立法事项方面,《立法法》仅列举式规定设区的市可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立法事项内进行地方立法,忽视了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实际,抑制了设区的市的立法需求,难以真正全面实现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目的。本文主要通过梳理《立法法》对有关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规定,进而论证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正当性基础,再指出设区的市立法权扩张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最后,笔者提出通过提升立法主体立法能力、完善立法权限的规定、建立健全立法监督与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进而规制设区的市立法权扩张所带来的风险,实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目的。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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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适时;;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总结[J];中国人大;2015年21期

2 秦前红;刘怡达;;地方立法权主体扩容的风险及其控制[J];海峡法学;2015年03期

3 程庆栋;;论设区的市的立法权:权限范围与权力行使[J];政治与法律;2015年08期

4 秦前红;李少文;;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因应之策[J];法学;2015年07期

5 罗建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制度缺陷分析[J];人大研究;2015年06期

6 庞凌;;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应注意的若干问题[J];学术交流;2015年04期

7 向立力;;地方立法发展的权限困境与出路试探[J];政治与法律;2015年01期

8 庞凌;;论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合理划分[J];法学;2014年09期

9 俞荣根;;不同类型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现代法学;2013年05期

10 栾爽;;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立法若干问题思考[J];政治与法律;2011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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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艳宁;立法改变和撤销制度探析[D];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

3 王希;设区的市立法权实施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



本文编号:267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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