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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黑名单之行为性质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1 05:03
【摘要】:信用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信用意为信任。社会发展至今,随着经济模式的不断转变,从最原始的以物换物到之后的货币交易再到现在的信用交易,信用在整个市场经济中起了重大作用,可以说当今的市场经济也可以直接表述为信用经济,对信用的管理是各国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行政黑名单就是基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而来的一种新型行政管理行为,由于其高效便捷性深受广大行政机关的青睐,也是行政机关对于传统“命令——服从型”管理手段的改进,贴合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行政黑名单在各行各业都被广泛采用,甚至有泛化的趋势,生活中这一制度所引发的事件也引发了较多的讨论,对于行政黑名单的研究也日益增多,但对行政黑名单最根本的行为性质的认定却莫衷一是,这并不利于行政黑名单的制度化发展。因此,本文从黑名单起源出发,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脉络梳理,结合相关学者对行政黑名单的性质讨论,试图对行政黑名单的行为性质进行认定。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组成,正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政黑名单的概述。论述了黑名单的国外起源与发展,梳理我国行政黑名单的立法发展进程,对行政黑名单的发展历史进行阐述,并结合行政黑名单的理论基础和管理效果,对行政黑名单存在的必要性和正当性进行了解读。第二部分是对行政黑名单行为性质认定的各个学说的整理。通过对公共警告说、政府信息公开说、行政处罚说的整理,借鉴德国公共警告和美国FDA黑名单性质的认定分析,了解学者们对行政黑名单行为性质的看法。第三部分是基于第二部分对行政黑名单行为性质单一认定说的反思。将行政黑名单与各个学说中的性质认定进行比较,通过对比研究认为行政黑名单不是公共警告、不是政府信息公开,而是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共警告相重合,以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管理手段的一种行为,对黑名单的性质不能单一以某一种行为性质加以认定。第四部分是文章的结论,即行政黑名单行为性质的类型化认定。结合前面的研究,本文主张对行政黑名单行为性质的认定要进行类型化研究。以事物的根本特征作为类属划分,将现有行政黑名单分为惩戒性行政黑名单、警示性行政黑名单、执行性行政黑名单,通过分析对其行为性质分别作出认定,认为惩戒性行政黑名单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警示性行政黑名单具有行政指导的性质,而执行性行政黑名单则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并对其分别适用上加以叙述。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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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徐信贵;;德国消费危险预防行政中的公共警告制度[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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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2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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