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20 21:05
通讯监察作为一种兼具秘密性与技术性的特殊侦查措施,对于使用传统侦查手段难以侦破的案件,往往能达到较好的效果,但与此同时通讯监察的滥用也会侵害到公民的正当权益,因此需要有法律来进行规制。我国台湾地区于1999年颁布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台湾地区通讯监察领域的法律漏洞,为实施通讯监察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及制度保障。历经四次修改,此法逐渐趋于成熟,在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之间寻找到一个较好的平衡。本文除了绪论与结语之外,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立法背景及沿革,详细介绍了此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制定过程及历次修改情况,探究此法设立及修改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立法原则,即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重罪原则及法官保留原则。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具体制度构建,涉及到通讯监察的案件范围、监察对象、审批程序、如何执行、怎么监督、所得资料的处理及救济制度。第四部分通过与国外通讯监察制度进行对比,对我国台湾地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进行了评价,分析其积极方面与不足之处。虽然台湾地区通讯监察制度仍存有阙漏,但其为保障公民隐私权与通讯自由权上所做的努力值得我们借鉴参考。
【学位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7;D922.11
本文编号:2823148
【学位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7;D922.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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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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