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率先在全省出台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奖励和补偿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15 16:34
<正>近日,经永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永州市应急管理局、永州市财政局率先在全省出台《永州市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奖励和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行动的奖励情形及标准、补偿原则及标准、审核程序、资金来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促进我市社会应急力量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牌"意义。
【文章来源】:湖南安全与防灾. 2020,(09)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297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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