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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档案法》中的档案行政执法立法——基于行政行为法的视角

发布时间:2021-02-02 20:29
  文章以行政行为法理论为依据,探讨了新《档案法》对档案行政检查、档案行政处罚以及与档案司法衔接方面的重大调整和补充。新《档案法》补充了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所需的合法性要件,使档案立法从架构到法理逻辑更加合理。但在规划与档案刑事司法衔接时,仍存在对档案所有权性质界定不清的问题,有关非国有重要档案保护的原则和程序也存在明显的缺失,因此,建立符合档案特性的法律衔接和保护规则是日后必须进行的一项完善之举。 

【文章来源】:档案与建设. 2020,(09)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新《档案法》对档案行政执法的完善
    1.1 档案行政检查弥补了旧法不完整的行政行为要件
    1.2 档案行政处罚因时因事微调完善
    1.3 档案行政执法与国家司法的衔接趋向严密
2 新《档案法》在档案行政执法立法上的不足
    2.1 与刑事司法衔接还需更严谨
    2.2 非国有重要档案的保护程序有待细化
3 完善建议
    3.1 界定国有与非国有档案的标准,建立符合档案特性的法律衔接规则
    3.2明确收购征购非国有档案的原则和程序,保护非国有重要档案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档案收购与档案征购[J]. 赵连裕.  档案与建设. 1992(06)



本文编号:3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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