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鲁潍公司诉苏州盐务局案行政法评析

发布时间:2021-02-03 10:31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行政管理,时有不当的行政行为发生,“鲁潍公司诉苏州盐务局案”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对此案的分析有利于了解我国行政机关是如何适用法律的、掌握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和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规定。同时,该案的审理结果和判决理由对此后相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文章主要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案情与问题。简单的介绍案例的基本情况和法院的审判理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行政法问题,即苏州盐务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苏州盐务局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和《江苏盐业实施办法》是否有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第二部分写苏州盐务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是确立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被告和行政赔偿主体的前提。文章从原告、被告的观点、法院的认定、行政主体资格的判断标准三个方面分析苏州盐务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第三部分写苏州盐务局法律适用是否合法。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正确的适用法律。此部分先介绍苏州盐务局法律适用的具体内容,再阐述法院对盐务局法律适用的裁判观点,最后具体分析苏州盐务局法律适用是否合法。第四部分写《江苏盐业实施办法》是否有权设...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案情与问题
二、 苏州盐务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一) 原告、被告的观点
    (二) 法院的认定
    (三) 苏州盐务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分析
        1. 苏州盐务局是否符合行政主体资格组织要件
        2. 苏州盐务局是否符合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
三、 苏州盐务局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一) 苏州盐务局适用法律的具体内容
    (二) 法院对苏州盐务局法律适用的判决
    (三) 苏州盐务局法律适用分析
        1. 法不溯及既往
        2. 行政法法渊位阶
四、 《江苏盐业实施办法》是否有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一) 法规的裁判
    (二) 《苏州盐业实施办法》是否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1. 工业盐是否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
        2. 《江苏盐业实施办法》是否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三) 《江苏盐业实施办法》是否有权设定行政处罚
    (四) 苏州盐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五、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法不溯及既往原则[J]. 李岸南.  法制与社会. 2010(08)
[2]论我国行政处罚规定权的立法完善[J]. 邓国良.  江西社会科学. 2008(11)
[3]论法的溯及力的若干问题——关于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争议、实践、反思与主张[J]. 朱力宇,孙晓红.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01)
[4]行政许可的内涵及其展开[J]. 章剑生.  浙江学刊. 2004(03)
[5]法的效力等级辨析[J]. 杨忠文,杨兆岩.  求是学刊. 2003(06)
[6]法律位阶与法律效力等级应当区分开[J]. 邓世豹.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9(02)



本文编号:301635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01635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08e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