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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02 00:34
  当前,由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落后于其他国家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因此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有必要从"管理"角度转向"治理"。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提出为彻底解决当前民办教育教师定位不清晰、产权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已经提供了具体解决措施对策,但是仍然普遍存在一些民办教育教师优惠政策不具体、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的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国内外的教育相关实践经验研究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解决措施对策,如逐步细化教师优惠政策,宽松教师招生和开展教学活动自主权,平等享受教师工资待遇等解决对策,以期能有效解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前言
二、《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的相关问题分析
    (一)民办教育的属性定位仍然不够明确
    (二)民办教育的自主权受限
        1.招生工作自主权严重受限
        2.教师教学活动自主权严重受限
三、保障《民办教育促进法》需要完善几点措施
    (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办教育办学活动自主权制度建设体系
    (二)培育和发挥中介组织功能
    (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J]. 赵雄辉,汤宇婷.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 2014(04)
[2]民办教育法律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 曹淑江.  教育科学. 2005(05)



本文编号:311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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