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关系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04-08 15:52
近年来,"平台+从业者"用工方式不仅满足了经济市场发展的需求,还极大地缓解了国家的就业形势,但关于互联网平台用工的法律关系究竟该如何定位,目前还有很大的争议。尤其是网约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厘清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法律问题不仅是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要求,更是持续优化创业就业环境质量、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经济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平台用工特征与法律关系的认定困惑
(一)互联网平台用工特征
(二)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政策滞后
二、互联网平台用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平台企业坚持去劳动化,大量网约工被排除在劳动关系之外
(二)平台企业强势经营,网约工没有话语权
(三)网约工成新临时工群体,权益保障缺乏底线
(四)平台企业运营灵活缺乏约束,传统企业用工受到冲击
三、规范互联网平台用工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二)人社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用工的监管力度
(三)各级工会要积极发挥优势和作用
(四)平台企业自身要依法规范用工和承担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J]. 谢增毅. 中外法学. 2018(06)
[2]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问题探析[J]. 陶志勇. 中国工人. 2018(06)
[3]“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的认定——以“网约工劳动争议第一案”为例[J]. 杨春建. 法制与社会. 2018(11)
本文编号:3125838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平台用工特征与法律关系的认定困惑
(一)互联网平台用工特征
(二)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政策滞后
二、互联网平台用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平台企业坚持去劳动化,大量网约工被排除在劳动关系之外
(二)平台企业强势经营,网约工没有话语权
(三)网约工成新临时工群体,权益保障缺乏底线
(四)平台企业运营灵活缺乏约束,传统企业用工受到冲击
三、规范互联网平台用工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二)人社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用工的监管力度
(三)各级工会要积极发挥优势和作用
(四)平台企业自身要依法规范用工和承担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J]. 谢增毅. 中外法学. 2018(06)
[2]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问题探析[J]. 陶志勇. 中国工人. 2018(06)
[3]“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的认定——以“网约工劳动争议第一案”为例[J]. 杨春建. 法制与社会. 2018(11)
本文编号:312583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125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