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的行政法解析

发布时间:2022-02-20 14:15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是《物权法》《民法典》规定的几类具有物权属性的自然资源特许权之一,但这一权利无论在涵义、权利客体和权利内容,还是在法律归属与设定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作为资源单行法设定的具有物权属性的自然资源特许权,这一权利应是以水资源和海域资源国家所有权为基础设定的水资源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包括养殖用水(海)权和捕捞用水(海)权。在法律归属与设定上,因养殖用海权已为《海域管理法》设定为海域使用权的一部分,使用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的权利宜合并到水资源使用权的范围由《水法》设定,使用特定水(海)域从事渔业捕捞的权利宜由《渔业法》设定。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7(04)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的特征与纷争
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的权利客体与权利内容
    (一)什么是渔业权
    (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权利”的权利客体与权利内容
三、“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的法律归属与设定
    (一)使用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的权利宜纳入水资源使用权的范围,由《水法》设定
        1.可避免与养殖用海权的重叠
        2.有利于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合理利用
    (二)使用水域从事捕捞的权利宜由《渔业法》设定
        1.便于使用海域从事捕捞权利和使用内陆水域从事捕捞权利的一体设定
        2.有利于渔业资源的统一管理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寻觅渔业权母权的路径[J]. 崔建远.  清华法学. 2007(01)
[2]行政特许与资源配置[J]. 陈曦.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6(06)
[3]行政许可法:观念创新与实践挑战[J]. 周汉华.  法学研究. 2005(02)



本文编号:363521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63521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edf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