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自杀的法律认定及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15 19:34
日前,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于日内瓦审议通过《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认为“过劳”是一种慢性病,这是“过劳”首次被纳入国际疾病范畴。可见,“过劳”已成为一个全球化的现象,在我国,“过劳”现象则更为严重。严重的过劳会导致“过劳死”与“过劳自杀”,相对于“过劳死”这种更为突然的事件,“过劳自杀”较为特殊,若劳动者精神抑郁的情况能及早发现,得到重视并进行治疗,“过劳自杀”则是可以防范的,自杀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从十年前的“富士康连环十四跳”,到今天的京东员工与长安福特工程师抑郁自杀,“过劳自杀”在我国频频发生。“过劳死”的劳动者遗属或许还能通过医疗保险等途径进行救济,“过劳自杀”的劳动者遗属却难以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求偿。且如今“996”工作模式之风日盛,对劳动者的生理与心理承受能力造成很大考验。目前,被列入加班文化“黑名单”的企业已有近百家,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华为、阿里巴巴、百度等。据全国总工会调查,超过20%的职工每周工作时间达到48小时,但能够得到足额加班费或得到倒休机会的人数不到其中一半。劳动者的休息权得不到保障,工作之余还要通过通讯工具时刻待命,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生活和工作...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本文创新点与难点
第一章 “过劳自杀”的形成与认定标准
一、“过劳自杀”定义与我国现状
(一)定义
(二)我国“过劳自杀”现状
二、“过劳自杀”的形成原因
(一)基础工资与工时的法律规制缺陷与“996”现象
(二)带薪休假与社会保障的制度缺陷
(三)企业对劳动者健康的忽视
三、“过劳自杀”认定的现实难点
(一)过劳与自杀之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
(二)被害人亲属举证困难
四、我国“过劳自杀”法律规制缺陷
(一)事前预防的规制缺陷
(二)法律规制中的“灰色地带”
(三)事后救济无门
第二章 域外“过劳自杀”法律规制及启示
一、域外“过劳自杀”的法律规制
(一)美国“过劳自杀”法律规制
(二)日本“过劳自杀”法律规制
(三)我国台湾地区“过劳自杀”法律规制
二、域外过劳自杀法律规制提供的启示
第三章 对于我国“过劳自杀”制度构建的建议
一、预防对策的建构
(一)调整工资、工时立法
(二)积极发挥工会作用
(三)扩大劳动监察部门处罚权限
(四)建立“过劳”康复机制
(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带薪休假制度
二、事后救济的确立
(一)将“过劳自杀”纳入工伤范畴
(二)确认用人单位的安全照顾义务
(三)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的过劳现象及解决办法[J]. 王艾佳. 商讯. 2019(13)
[2]论“过劳死”的法律治理[J]. 辛宇. 经济师. 2019(02)
[3]低水平工资下的长时间劳动——基于富士康的考察[J]. 张智勇.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8(01)
[4]论工伤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J]. 杨曙光. 法学杂志. 2017(12)
[5]新常态下我国过度劳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J]. 杨河清,王欣.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7(05)
[6]“过劳死”法律规制之完善路径[J]. 丁国峰,侯轩鹏. 河北法学. 2017(08)
[7]论过度劳动的法律治理[J]. 谭金可. 法商研究. 2017(03)
[8]日本防控自杀的国家策略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李建军.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9]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 肖进成.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6)
[10]对企业中“强制自发性”型员工“过劳”的研究[J]. 王欣,杨河清. 软科学. 2016(10)
博士论文
[1]劳动者过度劳动的成因研究[D]. 孟续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我国“过劳死”法律救济研究[D]. 朱丽雯.南京工业大学 2019
[2]论休息权的保障和救济[D]. 董亚琼.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8
[3]“过劳死”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 汪丹.东南大学 2016
[4]“过劳死”法律规制研究[D]. 曲吉吉.兰州大学 2015
[5]过劳死法律规制探究[D]. 薛丹丹.苏州大学 2013
[6]过劳死制度反思和法律机制研究[D]. 艾海燕.华东政法大学 2011
[7]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研究[D]. 马艳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691905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本文创新点与难点
第一章 “过劳自杀”的形成与认定标准
一、“过劳自杀”定义与我国现状
(一)定义
(二)我国“过劳自杀”现状
二、“过劳自杀”的形成原因
(一)基础工资与工时的法律规制缺陷与“996”现象
(二)带薪休假与社会保障的制度缺陷
(三)企业对劳动者健康的忽视
三、“过劳自杀”认定的现实难点
(一)过劳与自杀之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
(二)被害人亲属举证困难
四、我国“过劳自杀”法律规制缺陷
(一)事前预防的规制缺陷
(二)法律规制中的“灰色地带”
(三)事后救济无门
第二章 域外“过劳自杀”法律规制及启示
一、域外“过劳自杀”的法律规制
(一)美国“过劳自杀”法律规制
(二)日本“过劳自杀”法律规制
(三)我国台湾地区“过劳自杀”法律规制
二、域外过劳自杀法律规制提供的启示
第三章 对于我国“过劳自杀”制度构建的建议
一、预防对策的建构
(一)调整工资、工时立法
(二)积极发挥工会作用
(三)扩大劳动监察部门处罚权限
(四)建立“过劳”康复机制
(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带薪休假制度
二、事后救济的确立
(一)将“过劳自杀”纳入工伤范畴
(二)确认用人单位的安全照顾义务
(三)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的过劳现象及解决办法[J]. 王艾佳. 商讯. 2019(13)
[2]论“过劳死”的法律治理[J]. 辛宇. 经济师. 2019(02)
[3]低水平工资下的长时间劳动——基于富士康的考察[J]. 张智勇.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8(01)
[4]论工伤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J]. 杨曙光. 法学杂志. 2017(12)
[5]新常态下我国过度劳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J]. 杨河清,王欣.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7(05)
[6]“过劳死”法律规制之完善路径[J]. 丁国峰,侯轩鹏. 河北法学. 2017(08)
[7]论过度劳动的法律治理[J]. 谭金可. 法商研究. 2017(03)
[8]日本防控自杀的国家策略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李建军.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9]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 肖进成.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6)
[10]对企业中“强制自发性”型员工“过劳”的研究[J]. 王欣,杨河清. 软科学. 2016(10)
博士论文
[1]劳动者过度劳动的成因研究[D]. 孟续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我国“过劳死”法律救济研究[D]. 朱丽雯.南京工业大学 2019
[2]论休息权的保障和救济[D]. 董亚琼.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8
[3]“过劳死”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 汪丹.东南大学 2016
[4]“过劳死”法律规制研究[D]. 曲吉吉.兰州大学 2015
[5]过劳死法律规制探究[D]. 薛丹丹.苏州大学 2013
[6]过劳死制度反思和法律机制研究[D]. 艾海燕.华东政法大学 2011
[7]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研究[D]. 马艳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69190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691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