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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机制的一项重要创新

发布时间:2023-04-27 22:2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设立了首批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其后地方人大也纷纷仿效,设立了一大批省级和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地做法没有统一规定,都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资源构成创造性地进行建设,其中上海市虹桥街道建立的"一体两翼"工作架构较为健全高效。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机制的一项重要创新,它把民主立法的原则落到了实处,使人民主体地位在立法工作中转换成为一种制度性机制,使人民当家作主在立法方面真正成为可以操作的现实。由于尚处在探索过程之中,目前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加以解决和完善。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批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
    (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
    (二)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
    (三)江西省景德镇市
    (四)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
二 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
    (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
    (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
    (三)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
        1.萧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
        2.“湖滨晴雨”工作室的做法。
三 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一些思考
    (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本定位
        1.民主立法的好载体。
        2.民意上达的直通车。
        3.法治建设的多面手。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布局选点
        1.面向辖区全域。
        2.面向社会各界。
        3.面向基层单位。
        4.注重法律人士。
    (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做法
    (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本文编号:38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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