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肇事案件中无证驾驶问题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05:09
  长沙市望城区于2011年撤县改区后成为长沙市的第六区,属于城乡结合部,是两型社会的代表。研究该区检察院受理的自2006年至2011年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现,该地区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无证驾驶情况比较普遍,其造成的危害也较大,具有六大特点:一是无证驾驶的主体既有肇事方、也有受害方,年龄段集中在19到40岁之间具有初中学历的农民;二是主要是因为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而无证驾驶;三是无证驾驶行为的多发车辆类别是摩托车;四是无证驾驶具有较大的危害性,是直接导致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无证驾驶同时具有危险驾驶行为的情况更多;五是无证驾驶者肇事方在被移送起诉前没有赔偿受害方的情况占绝大多数;六是无证驾驶者的司法处理结果多数为缓刑,无证驾驶的危害性与司法处理结果反差较大。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无证驾驶者心理层面上和技术层面上存在不足;二是望城地区道路交通管理相对城区滞后,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也不够;三是从司法处理上,治安处罚档次设置有缺陷,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在罪状、主观认定、法定刑配置方面存在问题,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导致出现的高缓刑率现象。针对上述特点和原因,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完善无证驾驶处罚立...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调研目的与意义
    1.2 调研对象与方法
第2章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肇事案件中无证驾驶现状与特点
    2.1 无证驾驶的概念及情形
    2.2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肇事案件中无证驾驶现状及特点
        2.2.1 无证驾驶的主体特点
        2.2.2 无证驾驶的无证类别
        2.2.3 无证驾驶的多发车辆类别
        2.2.4 无证驾驶的危害性
        2.2.5 无证驾驶的赔偿情况
        2.2.6 无证驾驶的司法处理结果
第3章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肇事案件中无证驾驶问题的原因
    3.1 主体主观方面的原因
        3.1.1 心理层面
        3.1.2 技术层面
    3.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原因
    3.3 立法及司法适用方面的原因
        3.3.1 治安处罚档次设置的缺陷
        3.3.2 交通肇事罪立法方面的问题
        3.3.3 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产生的问题
第4章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肇事案件中无证驾驶问题的对策
    4.1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4.1.1 全面促进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
        4.1.2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4.1.3 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4.2 完善无证驾驶处罚立法
        4.2.1 加大治安处罚力度
        4.2.2 交通肇事罪立法的完善
        4.2.3 将无证驾驶入刑
    4.3 对无证驾驶导致的交通肇事案件应依法慎重处理
        4.3.1 对此类案件适用宽严相济政策进行规范
        4.3.2 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准确适用缓刑
        4.3.3 做好此类案件缓刑犯的社区矫正工作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84493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84493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e8b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