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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法律制度建构研究

发布时间:2025-03-18 23:12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的侵权事件屡屡发生,诸如“三鹿奶粉事件”“双汇火腿肠事件”“蒙牛酸奶事件”“速成鸡事件”等让消费民众是防不胜防,同时我国也自称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然而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是愈演愈烈。是什么驱使这些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甘冒天下之大不讳?答案当然是利益。借用一位澳大利亚学者的话讲,就是“利益链条不改变,监管多宽广都是徒劳无益的”。鉴于此,利益协调甚至于说利益格局的重新划分势不可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作为该利益链条调控的重要环节显得尤为关键。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特殊环境为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法律制度的引入提供了最佳的契机。 本文主要论述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法律制度的构建,以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发生的重大事故作为思考切入点,联系域外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法律制度来介绍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法律制度的概念、起源、价值等,最终提出在我国构建该制度的合理建议和未来展望。在我国侵权损害赔偿无法及时弥补食品安全事故中当事民众实际所遭受的损害时,在当前法律体制之下惩罚性赔偿不足以遏制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屡屡侵犯民众的生命健康权利的情形下,急需考虑分担食...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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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第二章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制度概要
    2.1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概念
    2.2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法律分析及价值功能
        2.2.1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的法理分析
        2.2.2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的价值功能
第三章 域外相关制度考察
    3.1 美国食品生产者市场份额分摊责任制度
    3.2 德国责任方与政府共同出资基金会制度
    3.3 日本食品安全事故不限制追溯制度
第四章 我国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制度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4.1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事故赔偿救济机制的局限性
        4.1.1 食品安全领域责任保险制度的缺陷
        4.1.2 现行的民事赔偿制度难以弥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4.1.3 社会保障制度等其他救济制度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救济不力
    4.2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制度优势
    4.3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引入食品安全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3.1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引入食品安全领域的必要性分析
        4.3.2 构建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法律制度的可行性探讨
第五章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模式分析
    5.1 当前普遍认同的补偿基金模式分析
        5.1.1 政府性基金模式分析
        5.1.2 信托基金模式分析
        5.1.3 公益性基金模式分析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基金模式分析
        5.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基金模式构想
        5.2.2 食品生产经营者基金模式之优劣
第六章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具体法律制度构想
    6.1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的法律运行
        6.1.1 补偿基金的支付申请
        6.1.2 补偿基金的支付范围
        6.1.3 补偿基金支出程序设计
    6.2 补偿基金制度的适用与基金管理
        6.2.1 补偿基金适用与其他救济方式的适用
        6.2.2 补偿基金管理机构制度设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403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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