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y工具理性: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法理学思考1835字__第1页
本文关键词:工具理性: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法理学思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导读: 第16卷第3期2015年6月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UniversityofSouthChina(SocialScienceEdition)Vol.16No.3Jun.2015工具理性: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法理学思考(韶关
第16卷第3期2015年6月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UniversityofSouthChina(SocialScienceEdition)
Vol.16No.3Jun.2015
工具理性: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法理学思考
(韶关学院法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摘摇要]摇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知识产权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基础性理论。然而,学界对该理论鲜有论及。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应是整个知识产权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是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和灵魂,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理论对于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实践及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研究而言,具有以简驭繁、纲举目张的功能与作用。可以说,知识产权法的哲学就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哲学,知识产权法学就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之学。
[关键词]摇知识产权法;摇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摇构成要素;摇研究方法;摇工具理性
[中图分类号]摇D913郾4摇[文献标识码]摇A摇摇摇[文章编号]摇1673-0755(2015)03-0078-05
肖摇少摇启
一摇问题的提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众所周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一个较为年轻的法律部门,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诸多制度与原理都是舶来品,“制度虽然引进来了,但理论建设严重不足;西方世界主导了这一领域内所有的理论观点和价值输出;国情掌握不够,缺乏对‘本土爷问题的深入解读;各阶层、各利益集团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动机和目的皆不相同,诉求亦有差别。这些使得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制度无法形成统一的价值认同,导致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冶[1]。随着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知识产权制度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奠定其稳定的地位。迄今为止,“这种依托民法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受到多方面的冲击:市场的充分发育、私权的觉醒、法律移植的多源化、公权干预的顽固、公众的感受、外方的压力,等等。知识产权呈现了民法传统的困境———民法传统无法容纳现今和未来的知识产权体系。于是,就有了摆脱困境的努力。当然,也有论者,包括立法者,甚至干脆试图摆脱民法,尝试着编纂‘统一知识产权法典爷冶[2]。然而,即便我们“欲实现知识产权法法典化,必先实现知识产权法理论的体系化。欲构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体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化进程中,“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冶系,必先建立知识产权法总论冶[3]3。我们认为,在知举足轻重。进言之,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中,知
识产权法律关系乃是对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群高度抽象与概括的结果,它是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和灵魂。同时,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也是构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的逻辑前提,亦是知识产权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石。当前,学界对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研究甚为阙如。吴汉东教授指出:“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不仅要有开阔的研究视野,同时也须掌握高明的治学方法。冶[4]
二摇学理厘定: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指由知识产权法律规范调整,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并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简言之,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知识产权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知识产权法的基石,前者是后者之价值依归。国家制定各种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目的是要求人们以其为根据设立各种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使人们的知识产权行为纳入知识产权法调整的法律轨道。就知识产权法学研究而言,其核心问题应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理论。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发生根据的各种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发生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因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规则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理论是知识
[收稿日期]摇2015-01-21
[基金项目]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史料汇编冶资助(编号:13AZD037);韶关学院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个
人信息权司法保护研究冶资助(编号:SGXY201320533);韶关学院教研项目“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法创新教学研究冶(编号:SYJY20131449)
[作者简介]摇肖少启(1970-),男,湖南衡阳人,韶关学院法学院讲师,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第1 / 5页
下一页
本文关键词:工具理性: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法理学思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3859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138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