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法上“通知-移除”规则的移植问题

发布时间:2018-03-02 22:36

  本文选题:“通知-移除”规则 切入点:法律移植 出处:《知识产权》2017年07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在互联网技术突变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领域所移植的他国制度存在在我国后续融入以及发展问题。我国著作权法上"通知-移除"规则移植借鉴于美国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在适用的过程中却产生了不同于美国的问题。在美国,权利人利用该规则打击侵权过度以致滥用,而我国的问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配合不足以致打击侵权不利。对制度来源国司法实践新发展的盲目引进可能与我国既有的法律制度冲突,并且不能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真正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观察理解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真正问题,有效整合包括本土的司法经验和学术积累在内的多种学术资源,进行有效的知识产出,发展相关制度,使移植来的制度更好地融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与实践。
[Abstract]: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sudden change in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system of other countries transplanted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ists in the following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The "Notification-remove" rule in copyright law of our country is transplanted from the "Digital copyright Law of the Millennium" of the United States, which is applied in the process of application. There are problems that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right holder uses the rule to combat excessive infringement and abuse, However, the problem in our country is that the network service providers do not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so as to crack down on the infringement. The blind introduc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of judicial practice in the country of origin may conflict with the existing legal system of our country. We need to observe and understand the real problems in our judicial practice and effectively integrate various academic resources including local judicial experience and academic accumulation. Carry on the effective knowledge output, develop the related system, make the transplanted system better integrate into the legal system and practice of our country.
【作者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基金】: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支持
【分类号】:D923.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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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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