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基本法体系_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

发布时间:2016-11-0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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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
一只鸡发现农夫每天都来喂自己,于是预言农夫将来会继续喂养自己。然而有一天,农夫绞断了鸡的脖子。可怜的鸡努力探究农夫行为的整体性,这种思维方式即“体系化”。如果鸡只是将农夫的行为看作一个个不相关的碎片,它永远不能理解过去,也不能预测未来,只能听天由命。罗素讲述的鸡的故事,是人类命运的写照。人类走不出体系化的迷梦。农夫为什么这么做?农夫将会怎么做?所谓理论研究的对象,不外乎这两类问题。
  然而,对农夫的行为并非只有一种解释,如果将其解释为“屠杀前的豢养”,鸡可以逃生。同样,人类可以不断地寻求最好的理论体系。
  本书讲述了一个利用:“鸡的智慧”(体系化思维)进行精神逃生的故事。对本书作者而言,知识产权制度的统一性宛如难解的“农夫行为”。在法学、哲学、美学与历史之维几番辗转,,卡西尔的符号哲学终于帮助作者逃离了困惑之境。
李琛,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已发表法学论文三十余篇,著有《知识产权片论》(2004)。研究风格偏重基础理论,尤其注重知识产权与民法传统理论的结合,并尝试法学与美学、哲学、文学的边缘探索,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的《质疑知识产权之一“人各财产一体性”》,即此种探索的代表性。有志于“以美文抒法理”曾开辟“法题别裁”专栏,以章回体评议知识产权,并在《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发表系列法学随笔。
  本书是作者的研究具性又一次张扬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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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6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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