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较低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17 09:11
【摘要】: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而提出的,它是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同参加(“10+6”),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本文第一章通过分析RCEP的相关组建形势、发展过程以及历年来的谈判经历,研究出RCEP的特征;第二章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从与关税减让水平相关的货物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及服务贸易规则三方面去比较RCEP与《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研究出RCEP的货物贸易、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等方面的“较低标准”和谈判困境。最后一章本文提出中国在相关领域内应对RCEP“较低标准”的“中国方案”和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96.1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96.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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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R
本文编号:279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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