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关税法“337条款”及TRIPS协议对中国的影响 ——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02-22 21:32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作为WTO三大基本协议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即对中国生效。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前所未有地与中国的涉外贸易紧密结合在一起。美国作为知识产权大国,是中国最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和关税法“337条款”分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准入制度。 新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开始建立,经历了中美三次知识产权谈判和TRIPS协议的考验,在20多年的时间里就迅速发展,完善,基本符合了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在以渐进性发展为特点的中国法律发展进程中,这种现象十分少见,足以引起一定的关注。本文即带着这样的关注,一方面力图探询促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发展的原因,以便对中国以后在此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经验;另一方面试图阐述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涉外贸易的影响,并谈及中国对此的应对策略。 本文主体分为三章,分3个阶段对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发展进行了剖析。 第一章分析了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影...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第一节 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的内容
        一、“特别301条款”的实体性内容
        二、“特别301条款”的程序性内容
    第二节 中国加入WTO之前“特别301条款”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一、中美第一次知识产权谈判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二、中美第二次知识产权谈判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三、中美第三次知识产权谈判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第三节 本章总结
第二章 TRIPS协议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节 TRIPS协议概况
        一、TRIPS协议的基本内容
        二、TRIPS协议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影响
            (一) TRIPS协议对我国商标法的影响
            (二) TRIPS协议对于我国著作权法的影响
            (三) TRIPS协议对我国专利法的影响
    第二节 TRIPS协议及DSU与美国“特别301条款”的关系
        一、TRIPS协议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二、TRIPS协议和DSU与美国“特别301条款”的关系
第三章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第一节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概况
        一、“337条款”的法定制裁标准
        二、“337条款”的程序
        三、“337条款”与WTO规则的非一致性
    第二节 “337条款”的特点:比较特别301条款和337条款
    第三节 “337条款”对中国的影响
        一、美国为何转向“337条款”的保护
        二、中国对“337条款”的应对策略
结语
参考书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J]. 陈爽.  社会科学辑刊. 2003(03)
[2]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TRIPS协议之比较及其完善[J]. 章建新.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2000(08)



本文编号:304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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