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保护“TRIPS-plus”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21 09:24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在商议的过程中各方分歧较大,实施之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其都不甚满意,并在不同的场合提出各自的主张。发达国家主张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专利保护上的执行力度不够,希望国际知识产权体系能够采用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执行制度。WTO体系下,发展中国家占多数,一国一票,所以发达国家的主张在多哈回合谈判中难以推进,多哈回合停滞不前,导致发达国家纷纷另起炉灶,从多边体制向双边、区域和诸边平台发展。包括发达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反假冒贸易协定》、加拿大与欧盟达成的《综合经济及贸易协议》、之前由美国主导达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之后,由日本牵头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展协定》,以及正在协商的《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以上由发达国家主导谈判并签署甚至生效的协定在知识产权领域所确立的高于《TRIPS协定》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即是“TRIPS-plus”标准。“TRIPS-plus”标准的特征包括扩张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扩大权利人的权利、增加缔约方的义务,提高知识...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后TRIPS”时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变革
    (一) “后TRIPS”时代的界定
    (二) “后TRIPS”时代之南北博弈
    (三) “后TRIPS”协定的强势发展
二、 “TRIPS-plus”标准的特征
    (一) “后TRIPS”客体范围的扩张
    (二) “后TRIPS”内容的“扩大”与“缩小”
    (三) “后TRIPS”权利救济操作性和实践性的提高
三、 “TRIPS-plus”标准的评价
    (一) “后TRIPS”标准的正当性分析
    (二) “后TRIPS”标准的合理性分析
四、中国对“TRIPS-plus”扩张的对策
    (一)中国对于“后TRIPS”标准应采取的立场
    (二)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路径的选择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工业4.0时代专利成果外生性风险的政府治理[J]. 滕锐,周鸿焕.  知识产权. 2019(01)
[2]我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秩序构建的角色定位与立场选择[J]. 徐元.  太平洋学报. 2019(01)
[3]国际投资仲裁对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应对[J]. 王超.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4]基于高校专利转化的模式、路径现状及相关问题研究[J]. 申轶男.  科技与创新. 2018(22)
[5]分析专利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J]. 赵振,张海燕,万雪营.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8(11)
[6]作者权利与公众利益之间的选择——浅析中国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合理性[J]. 姜亦周.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5)
[7]论ISDS机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J]. 韩书立.  学术研究. 2018(09)
[8]新时代如何更好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于中美贸易摩擦背景的观察与思考[J]. 马治国.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8(17)
[9]我国BITs中的“TRIPs-plus”风险研究[J]. 韩粮远.  上海金融. 2018(06)
[10]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结构演进与变迁——后TRIPs时代国际知识产权格局的发展[J]. 董涛.  中国软科学. 2017(12)

博士论文
[1]知识产权国际法治探究[D]. 杨健.吉林大学 2013
[2]法制利益论[D]. 法丽娜.复旦大学 2009
[3]论TRIPS协定与公共利益[D]. 周超.中国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29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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