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大数据战略”背景下社会创新的制度保障:以知识产权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10-21 19:16
  知识产权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创新活动最为关键的制度,在大数据时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大数据、知识产权与社会创新三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密切联系:传统知识产权理念、客体会受到大数据浪潮的影响,相关制度应有所判断和调整;大数据应用中的数据信息作为电子化的知识产品的集合,本身有获得知识产权法律确权、保护的内在需求,同时,也是社会利用数据信息创新发展的前提条件。平衡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对于保障信息利用、确保社会创新的活跃,有着重要的意义。 

【文章来源】: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32(03)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大数据与社会创新的内在关联
    1.我国大数据战略对社会创新的影响与挑战
    2.我国大数据战略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需求
二、大数据与知识产权理念的融合
    1.数据安全与知识共享
    2.信息整合与文化多样性
    3.数据信息的独占与开放
三、对我国大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构想
    1.适宜的立法模式
    2.合理的权利内容
    3.必要的外部配合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开放数据安全问题政策分析[J]. 王本刚,马海群.  情报理论与实践. 2016(09)
[2]开放数据的许可协议类型研究[J]. 黄如花,李楠.  图书馆. 2016(08)
[3]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J]. 吴汉东.  法学研究. 2012(04)
[4]“风险社会”视角下的社会问题[J]. 成伯清.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07(02)



本文编号:344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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