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产业化进程中“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30 01:04

  本文关键词:长阳产业化进程中“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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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以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遗”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不断地被发掘,各地关于“非遗”产业化的项目逐渐被纳入地方发展的议程。“非遗”产业化进程的蓬勃发展,吸引了社会资本的强势注入,使得长期处于封闭保守状态的“非遗”在资本的推动下急剧向商业化、市场化的方向转变,这一方面提高了“非遗”的知名度,增强了人们对“非遗”的认知,为地方经济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与此同时,由于过度开发和保护不足,产业化也带了许多负面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作为“非遗”核心内容的知识产权在产业化的浪潮中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笔者立足产业化视角,运用从调研中获取的第一手资料,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为研究对象,分析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产业化进程中对“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之处,尝试建立一种更加全面细致的“非遗”知识产权特别法保护机制。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绪论,对“非遗”和“产业化”的概念、内涵作了简单介绍,并结合具体的文献材料,对国内产业化背景下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作了具体分析,最终发现,国内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较少,研究重点也多在理论层次,从而阐述对产业化下“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复合研究的紧迫性、必要性,文章主要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思路展开。第一章,主要展示调研中所获得的相关材料,包括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遗”资源类型、特点和产业化开发现状两个部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是土家族的发祥地,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土家先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遗”资源,为后代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长阳人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大力发展地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非遗”的开发和保护中都取得了显著成就。第二章,以产业化手段保护非遗知识产权的优势与困境。结合调研实际情况,论述在“长阳模式”中产业化对“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分析在产业化进程中长阳县“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或面临的困境,通过对这一矛盾现象的解读,明晰问题的性质和主要方面。第三章,借鉴国内外相关组织和国家(主要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本、韩国等)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先进经验,力图能够为长阳“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同时结合国内知识产权法的相关内容,分析国内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为何无法完美解决长阳产业化进程中“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力的问题。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在结合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在产业化进程中对“非遗”知识产权进行特别法保护的必要性,并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如权力主体、客体、内容、权利限制、权力期限和侵权责任等主要方面着手,尝试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制定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以此应对长阳“非遗”产业化进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欠缺的问题。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产业化 知识产权 特别法保护
【学位授予单位】:三峡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4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10
  • 绪论10-15
  •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10-11
  • 二、文献综述11-13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13-15
  • 第一章 长阳“非遗”资源及产业化开发情况概述15-24
  • 一、长阳“非遗”资源概述15-19
  • (一)长阳“非遗”的内容15-18
  • (二)长阳“非遗”的特点18-19
  • 二、长阳“非遗”资源产业化概述19-24
  • (一)长阳“非遗”产业化的参与主体20
  • (二)长阳“非遗”产业化方式20-24
  • 第二章 长阳以产业化手段保护“非遗”知识产权的优势与困境24-31
  • 一、产业化是长阳“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24-27
  • (一)产业化有利于“非遗”经济价值的最大化25
  • (二)产业化有利于促进“非遗”的传承与发展25-26
  • (三)产业化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意识的觉醒26-27
  • 二、“长阳模式”中“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境27-31
  • (一)封闭的环境导致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淡薄27-29
  • (二)同质化竞争加剧“非遗”的原真性流失29-30
  • (三)“非遗”传承人在产业化中的两难抉择30-31
  • 第三章“非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31-37
  • 一、国外“非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分析31-34
  • (一)相关国际组织的保护31-32
  • (二)部分国家的保护32-34
  • 二、我国“非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及缺陷34-37
  • (一)著作权保护及缺陷34-35
  • (二)专利权保护及缺陷35-36
  • (三)商标权及地理标志保护及缺陷36
  • (四)商业秘密保护及缺陷36-37
  • 第四章 长阳以特别法保护“非遗”知识产权的构想37-42
  • 一、以特别法保护“非遗”知识产权合理性分析37-38
  • 二、权利的主体38
  • 三、权利的客体38-39
  • 四、权利的内容39-41
  • (一)经济权利39-40
  • (二)精神权利40-41
  • 五、权利的限制41
  • 六、期限与侵权责任41-42
  • 结语42-43
  • 参考文献43-46
  • 后记46-47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学术论著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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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5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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