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自然垄断行业反垄断规制路径研究——以电力行业为例
发布时间:2017-10-28 21:14
本文关键词:国有自然垄断行业反垄断规制路径研究——以电力行业为例
【摘要】:传统理论认为电力行业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但随着社会发展,电力行业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中的垄断性已发生较大变化。应对电力行业各个业务环节按照自然垄断性强弱进行划分,制定出对各环节打破垄断、实现有效竞争的策略。电力行业内的发电、售电环节都是完全可竞争的领域,可以彻底市场化;输电环节因其巨大的固定资本沉没性和规模经济性,仍属于典型的自然垄断,适合垄断经营;配电环节可适度引入竞争。
【作者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关键词】: 电力行业 自然垄断 法律规制 有效竞争
【基金】: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沙龙项目A类项目“竞争政策视阈下行政垄断规制路径研究”(2016A06),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沙龙B类项目“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经济违法行为刑事规制研究——以垄断行为为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6B21)
【分类号】:D922.294;F426.61
【正文快照】: 一、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的发展沿革(一)电力行业自然垄断属性的界定 长期以来,由于电力产业被认为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世界各国均对电力产业实行垄断经营。然而,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打破电力产业的垄断,引人竞争机制。从表面上看,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由于电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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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0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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