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价值诉求与国家药物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7 05:30
【摘要】:研究背景 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获得卫生保健、包括获得基本药物,则是实现这一基本权利的先决条件。药物政策问题在卫生保健和经济领域两个方面都很重要,然而目前仍然普遍存在着可获得性缺乏、劣质药和不合理使用的问题。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这些复杂和相互依赖的问题能够在一个共同框架下得到很好的解决,即制订并实施一个综合的国家药物政策。 研究目的 药物政策的形成应始终面向所有利益相关的部门、机构和个人,并与之进行协商、咨询、对话和谈判。制药业在国家药物政策研究与制订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有必要选择从制药产业资本增值的视角进行药物政策研究,即:以制药产业为行业切入点,以制药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研究产业分析框架下影响制药企业价值形成的微观机制,探寻其对国家药物政策制订与实施的具体作用。 研究意义 (1)把握资本诉求,有效制订药物政策:药物问题关系到人类健康与公平,国家药物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使药物领域更有效,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能响应卫生需求,实现基本医疗的公平性。但资本投资于制药业,生产和推销药物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了增值和效率。道德和伦理在资本逐利的本性面前是虚弱的,因为利益是多样化的,所涉及的问题往往有经济上的重要性,所以就可能在药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出现利用、反对或试图改变政策的行为。放任资本自由发展会导致市场失灵,而不合适的管制也会带来效率损失,所以,作为政策制订者应当“预期对手立场的变化,明确战略,使他们参与进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即:只有把握资本的需求,在制订药物政策时才会更有针对性和取得想要的效果。 (2)引导资本投资,促进制药产业发展:国家药物政策要依据国家现实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要求而行。国家药物政策虽然是为实现卫生保健公平而制订,但同时也涵盖了提高效率的经济目标,即在维持良好的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同时,提高制药业生产与创新能力,促进国家制药产业发展。我国制药业仍处于发展阶段,尤其是创新环节缺少资本参与,这是目前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必须建立起能够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赚得着、有效传承的流动机制。探讨药物政策与制药业间的互动关系,把握制药企业价值形成机制,则是保证这种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把握不同药物政策下制药企业价值形成的微观机制,对企业价值有一个客观公允的评估,才能有效吸引资本进入,推动制药产业和企业发展。 研究方法 (1)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本文将论证说明建立在对数据和事实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在分析过程中,主要通过数学模型的推导和论证来描述和揭示变量之间的关系,得出相应的结论,然后通过计量方法来进行实证检验,得出相应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对制药企业与国家药物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解释甚至预测。在具体的实证方法上主要是采用了事件研究法,检验国家药物政策从制订到颁布实施过程中资本市场的异常收益率。 (2)历史演进与制度变迁相结合 在制药行业背景下对于制药企业价值的认识和研究必须从行业发展的历史演变中去把握,对制药行业发展的演变过程及现状进行分析,勾勒出其演变的一般规律,得出演变结果的必然性。制度变迁是与经济环境变化相适应的结果,理论是在经济现实问题中总结提炼而来,并用于解释经济现象、指导经济现实乃至预测经济未来,因此,必须对理论的演进过程及动态发展的经济现实进行对应分析,将研究建立在历史基础和现实逻辑之上,才能使研究在理论上前后一致,保持承袭。 (3)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表明,制药企业价值和国家药物政策研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较多的学科,需要多学科的综合。首先要涉及国家药物政策的相关理论,其次要涉及产业组织的相关理论、分析范式及研究方法;此外,还要涉及企业理论和价值理论,以及财务理论、公共政策研究等;最后,还要涉及到制药业行业发展与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以及卫生经济学和药物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因此,本文的研究必然要采用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研究方法。 (4)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选题目的是从产业资本视角展开国家药物政策研究,在此研究基础上,有两个重要的实践导向,一是国家药物政策的制订与实施,一是制药产业资本投融资指导,因此是典型的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在这样一个导向下,综合多学科的知识,分别从行业层面、企业层面和制度层面探讨国家药物政策和制药业企业价值相互影响的一般规律,最后上升到理论层面,以更好地指导实践。 研究结论 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市场价值不同于道德或者伦理价值,当我们致力于研究国家药物政策时,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尽管从总体目标来看国家药物政策本身充满了社会认可的公平性以及伦理道德的基本观念,但是,其实际的制订与实施很可能是一次又一次的利益博弈,不同的利益群体所认可的价值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而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中应当予以考虑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国家药物政策的制订及其实施必定涉及到经济利益,必定无法绕开经济利益的分配与再分配。制药企业是经济利益最主要的关联方,对于制药企业而言,国家药物政策中的经济目标和可能引致的经济后果是其所唯一关注的,并在国家药物政策从制订到实施的不同层级中寻求最大化其经济利益的可能。 (2)从产业层面来看,相对于市场垄断,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可能更有利于药物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但是,为了保证公共利益,其苛刻并且是必要的条款往往导致市场法则发挥作用,优胜劣汰,最终将市场集中于为数不多的、但也必然是整体能力强大的制药企业中,由此也使这样一些制药企业成为影响药物政策进一步顺利制订和实施的重要利益集团。对于制药产业资本而言,一个集中度较高的市场将会吸引更多资本进入,制药产业资本希望有一个垄断的结果,以获取更高的收益。从发展一国制药产业的角度来看,为了吸引资本进入,发展本国的制药产业,提高医药供给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主要通过非经济手段(如质量安全条款),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不排除使用经济手段(以优惠的税收政策或财政补贴保护民族产业)鼓励适度的市场垄断,也是有必要的。 (3)从企业层面来看,研发创新能力是企业外部价值内化为企业实力的表现,制药业的研发主体应当是制药企业。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引导产——学——研和政府的多方合作,通过不断完善卫生保健体系和信息传播机制,深化制药领域的市场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各种配套制度,创造长期稳定、持续发挥作用、循序渐进和与创新过程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在达到公共健康目标的同时,消除或减弱影响企业研发创新的负面因素,让制药企业意识到研发创新对于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并有动力从事研发创新活动。 (4)从制度层面来看,药物专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能够有效地激励科技创新,从其本质来看,专利政策的设计目的并不构成药物可及性的障碍,恰恰相反,在一个合理的专利制度体系下,会不断激励药物研发创新、治愈各种疾病,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然而,产业资本在寻求其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以企业为载体,明确界定了专利收益的产权边界,导致了产业资本诉求与公共健康问题无法避免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专利保护对于药物可及性的影响十分明显,两者的冲突只能进一步协调而不可能完全消失。国家药物政策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通过协调机制增强专利体制下的药物可及性。 (5)国家药物政策的制订与实施的基本立足点是公平和公正,但其同时会产生经济后果。虽然我们无法确切了解制药企业针对国家药物政策所做出的具体反应行为是什么,但是我们能够通过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推断。因此,不论是研究者还是决策者都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国家药物政策制订与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考虑资本诉求,不能因其与公平性相悖而讳谈。既然资本增值问题始终无法回避,那么与其硬性规制其诉求,不如从产业层面、企业层面和制度层面合理引导,使之能与公平和公正的目标相和谐。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彻底摒弃人为分割公共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做法,建立一种对话机制,着力构建协调社会目标和经济经济目标的国家药物政策。 主要的创新点 (1)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可以下观点,即:国家药物政策的制订与实施是一个多边协调的政治过程。对此,本研究在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框架下,从经济利益驱动的制度变迁视角予以分析,尤其关注了制药企业价值诉求与国家药物政策之间的冲突与协调。认为国家药物政策的制订与实施应沿着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的路径,在跨部门、跨领域的视域内展开,立足全局。这种基于伦理学和经济学相协调的机制将为其他公共政策和产业政策展现更为开阔的研究视角。 (2)提出并分析了国家药物政策研究、制订与实施过程中,制药企业为了实现资本增值而实施的具体行为,在公共政策的研究中,结合产业组织理论和企业价值评估理论,沿着资本的增值路径,分析行业市场行为,并回到资本市场验证,分别研究产业层面、企业层面和制度层面下影响制药企业价值形成的微观机制,进而分析国家药物政策的实际取向。 (3)首次在国家药物政策研究中引入事件研究方法,利用资本市场数据,分析和检验了国家药物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和产业资本对国家药物政策的反应,研究表明国家药物政策存在经济后果。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F426.72
本文编号:2731387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F426.72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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