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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存款合同中储蓄机构的审慎义务

发布时间:2021-11-10 19:5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最直接的表现为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的数额的大幅度增加。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办理储蓄业务的方式从过去单一的开户行柜台办理存取款发展到如今的柜台通存通兑、自动柜员机全国存取款、POS机全国消费以及网上银行四种方式选择。储蓄凭证从纸质的存单、存折到塑料的储蓄卡,又发展为网上银行的无实体凭证。在银行业不断改革和创新的今天,储户与储蓄机构之间的纠纷却越来越多,而这其中绝大部分的案件涉及的都是存款合同的主体中储户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储蓄帐户的存款数额有异动。在这种情况下,储蓄机构认为是储户的正常取款,储户却认为是储蓄机构未对交易系统和交易凭证尽到保障及防护的审慎义务。由此而引发的储蓄纠纷比较复杂,处理难度大。复杂主要是由于取款的事实和原因错综难查,其中又夹杂着刑事犯罪。处理难度大主要是由于储户与储蓄机构的矛盾直接而尖锐,调和空间非常小。储蓄存款合同不是《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目前的审判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多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一般性规定以及《储蓄管理条例》进行裁判,有的更是以“先刑后民”或者此类案件不属于经济纠纷为由中止或驳回储...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引言
一、储蓄存款的法律性质及审慎义务的界定
    (一) 储蓄存款的概念
    (二) 储蓄存款的分类
    (三) 储蓄存款的性质
    (四) 储蓄机构的审慎义务
二、储蓄机构的审慎义务的内容
    (一) 以存单作为储蓄存款凭证的储蓄存款合同中储蓄机构的审慎义务
        1. 审查存单的真实性
        2. 审查存款关系的真实性
        3. 审查储户身份证明的真实性
        4. 存单丧失时的特殊审查
    (二) 以存折作为储蓄存款凭证的储蓄存款合同中储蓄机构的审慎义务
    (三) 以储蓄卡作为储蓄存款凭证的储蓄存款合同中储蓄机构的审慎义务
        1. 发卡行对储蓄卡管理过程中应尽的审慎义务
        2. 使用储蓄卡办理储蓄业务时储蓄机构的审慎义务
三、违反储蓄存款合同审慎义务的法律责任
    (一) 责任主体
    (二) 违反审慎义务的责任性质
    (三) 归责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2. 严格责任原则
        3. 违反储蓄存款合同审慎义务的归责原则
    (四) 储蓄机构的免责事由
    (五) 违反审慎义务的责任形式
    (六)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
        1. 储蓄机构与储户之间是否建立存款关系的举证责任
        2. 存款被冒领纠纷的举证责任
        3. 储蓄卡交易纠纷的举证责任
四、对储蓄存款合同中储蓄机构审慎义务的思考
    (一) 加强对储蓄存款合同中储蓄机构审慎义务的法律法规建设
    (二) 司法部门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本着法定优先、约定补充、综合平衡的原则,规范审判
    (三) 储蓄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技术改进,切实履行审慎义务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第十讲 论银行电子化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下)[J]. 余保福.  金融法苑. 2001(08)

硕士论文
[1]储蓄存款冒领后的民事责任研究[D]. 吴纲要.湘潭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48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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