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合作秩序: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7-11-04 22:34
本文关键词:拓展合作秩序: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
【摘要】:本文阐释了三种类型的合作——博弈性合作、伦理性合作和商谈性合作,分析各自达成合作的机理及其所需要的社会管理条件。据此提出,拓展合作秩序,将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事后救济"扩展到"事前防范",是改善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为此,需要建构和完善有效的监督约束体系、社会教化体系和公共交往体系,并使之相互匹配,以化解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和纠纷并防止其激化。
【作者单位】: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听证制度的建制化研究”(项目编号:09BZZ031)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C93-05
【正文快照】: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多元的格局必然会滋生出各种类型的社会矛盾。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及时而恰当地加以调节,争执和纠纷不仅会时有所见,甚至某种形式的对抗也难以完全避免。诸如以“医闹”形式表现出来的医患矛盾、以“房闹”形式表现出来的商住矛盾,以“钉子户”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任宗哲;申仲英;;合作共识的达成与交往结构的重建[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2期
2 薛冰;岳成浩;;论行政决策听证代表的遴选——基于商谈理论的视角[J];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08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龚晓s,
本文编号:114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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