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惩罚方式选择与群体合作秩序
发布时间:2017-11-15 21:15
本文关键词:社会资本、惩罚方式选择与群体合作秩序
【摘要】:惩罚一方面是维持群体合作秩序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也可能破坏合作,因而,怎样最大限度发挥惩罚的正面作用、降低其负面影响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由于不同惩罚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效果,针对不同的群体,侧重不同的惩罚方式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在具备强互惠惩罚条件的群体,可侧重嵌入群体社会资本的强互惠惩罚;在不具备强互惠条件的群体,则应侧重非强互惠第三方惩罚,两者相互配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惩罚的作用。因而,培育群体社会资本,以非强互惠第三方惩罚为后盾,充分发挥强互惠惩罚的作用能更和谐地维持群体合作秩序。
【作者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09E-29)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2009B070300133)
【分类号】:C93
【正文快照】: 如何维持群体合作一直是学界讨论不休的话题。多数认为,来自群体外的非强互惠第三方惩罚是维持群体合作的重要手段1,而新近兴起的“强互惠”理论则认为,如果强互惠的惩罚是普遍的,强互惠者会遵守规范并且惩罚那些违反规范的人,不需要群体外的非强互惠第三方惩罚就可以维持群体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韦倩;;强互惠理论研究评述[J];经济学动态;2010年05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邵敏;包群;;FDI对我国国内劳工权益的影响——改善抑或是恶化?[J];管理世界;2013年09期
2 杨丽o,
本文编号:119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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