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人力管理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4 23:11
【摘要】:商鞅是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是先秦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秦国主持的举世闻名的商鞅变法,奠定了秦国统一天下的基础。秦国通过实践商鞅的管理思想而实现富国强兵并统一天下。商鞅的人力管理思想对当时和后世中国的国家管理和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丰富现代管理思想理论和指导现代管理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商鞅人力管理思想,进一步挖掘传统管理思想精华,寻求与现代管理理论结合点,借古鉴今,古为今用。论文以商鞅变法和《商君书》为依据,通过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分析归纳等方法,查阅、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将商鞅人力管理思想与先秦诸子和西方管理中的管理思想进行比较,分析归纳出商鞅人力管理的理论内涵。首先,分析了商鞅人力管理思想产生的历史文化渊源,通过比较研究,探讨其管理思想产生的理论依据。商鞅从历史发展中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的历史进化论,从自然性出发,认为人性好利恶害。其次,研究了商鞅管理思想的理论内涵。商鞅立足于人性和现实基础,在管理的逻辑上因人性而法治管理,以富国强兵作为管理目标,以法为本进行规范管理,以信赏必罚作为管理激励,在管理的效率上注重无宿治,在人才的管理上注重举贤能重事功,最终实现君主集权和富强霸道的目的。最后,总结了商鞅人力管理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并提出现代管理可以借鉴的几个方面。论文分析归纳了商鞅人力管理的思想体系,挖掘出其人力管理思想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并就商鞅人力管理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及其对现代管理借鉴进行了探讨。
【学位授予单位】:燕山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C93-092
【图文】:
- 9 -国会盟,秦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不得不重新面对生存和挑战的困境。图2-1 战国形势图与此同时,各诸侯国均变法图强,国力逐步强大,如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等。秦虽经多次的改革运动,成效却并不明显。赋税改革大大晚于其他国家,如秦在公元前 408 年实行“初租禾”,而鲁国早在公元前 594 年就实行了 “初税亩”,整整晚了 186 年。表2-1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变法情况简表国名 大致时期 主持者姓名 变法内容 影响齐国 春秋时期 管仲 “相地而衰征”实质上承认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鲁国 春秋时期 “初税亩” 公开承认土地私有制魏国 战国时期 李悝1、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2、推行“平籴”法。3、推行法经,加强法制。魏国率先强盛起来楚国 战国时期 吴起1、限制贵族权力,改变分封制
第 3 章 商鞅人力管理思想理论体系- 25 -图3-1 激励绩效关系图通过上图可以看出,商鞅通过奖励农战,使民众满意度提升,进而努力农战,实现了富国强兵,国家富裕进而惠及广大人民形成良性循环。商鞅所强调的“刑”主要是“重刑”、“刑无等级”。商鞅认为“刑”的轻重使用关乎国家富强,重刑是兴农和强兵的必要途径。“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①认为重刑可以治理国家、禁奸止暴。故商鞅主张“刑九赏一”,刑重到什么程度,商鞅认为应该让“民不敢试”,强调:“行刑,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②他认为如果刑法之后
本文编号:2728492
【学位授予单位】:燕山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C93-092
【图文】:
- 9 -国会盟,秦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不得不重新面对生存和挑战的困境。图2-1 战国形势图与此同时,各诸侯国均变法图强,国力逐步强大,如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等。秦虽经多次的改革运动,成效却并不明显。赋税改革大大晚于其他国家,如秦在公元前 408 年实行“初租禾”,而鲁国早在公元前 594 年就实行了 “初税亩”,整整晚了 186 年。表2-1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变法情况简表国名 大致时期 主持者姓名 变法内容 影响齐国 春秋时期 管仲 “相地而衰征”实质上承认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鲁国 春秋时期 “初税亩” 公开承认土地私有制魏国 战国时期 李悝1、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2、推行“平籴”法。3、推行法经,加强法制。魏国率先强盛起来楚国 战国时期 吴起1、限制贵族权力,改变分封制
第 3 章 商鞅人力管理思想理论体系- 25 -图3-1 激励绩效关系图通过上图可以看出,商鞅通过奖励农战,使民众满意度提升,进而努力农战,实现了富国强兵,国家富裕进而惠及广大人民形成良性循环。商鞅所强调的“刑”主要是“重刑”、“刑无等级”。商鞅认为“刑”的轻重使用关乎国家富强,重刑是兴农和强兵的必要途径。“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①认为重刑可以治理国家、禁奸止暴。故商鞅主张“刑九赏一”,刑重到什么程度,商鞅认为应该让“民不敢试”,强调:“行刑,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②他认为如果刑法之后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1 万川;商鞅的户籍制度改革及其历史意义[J];公安大学学报;1998年01期
2 张国琼;陈果;;古代儒、法家思想与西方管理心理思想的比较[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4期
3 晋文;关于商鞅变法赋税改革的若干考辨[J];中国农史;2001年04期
本文编号:272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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