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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5-03-17 11:00

江云仙    建瓯市集中会计核算中心

摘要:我国新农村建设已进入重要时期,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已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结合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际现状,在分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从思想、机制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延伸,党和国家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投入越来越多,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对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分配体制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差。就当前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中,类似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从客观上应该以种植面积为补贴标准的财政资金,但实际中由于面积难以核实,动态管理难以操作,以致出现了“种而不补”和“补而不种”现象。还有实际操作中乡镇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人口的变化是较大的,往往是以前分田人口多的。现在的人口少了,以前分田人口少的,现在却人口多,而国家的田地政策是长期不变的,造成同样是本地村民,有的可享受到多个人的优惠政策,而有的人却连公共财政的一丝一线阳光都享受不到。造成政策的落实,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不高。

(二)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全面,群众误解多。主要表现为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例如上级的补助乡镇财政资金的政策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由于资金下拨的环节、程序繁多,政策落实到乡、村、乃至群众,则需要一段时间,产生了信息公开上的时间差,群众难免产生误解。又如分配方案,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计划等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三)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乏力,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使用效益不高。一方面,根据规定很多农业、水利、教育、计生、财政等项目涉及乡镇的财政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无权过问,资金监管自然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乡镇财政受制于乡镇政府,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转移用途、截留挪用现象,乡镇财政“看得见,管不着”,致使乡镇财政监督弱化,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四)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建设滞后,不利于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首先是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有的隶属于县级财政部门,有的隶属于乡镇,没有统一的规定,一旦发现问题,出现相互推诿,不敢监管的现象。其次是乡镇财政所人员待遇不统一,身份不一。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之间不同身份、不同工资待遇的人员并存,势必影响工作极积性。还有是硬件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监管效率无法提升。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几点建议:

我国新农村建设已进入重要时期,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强农惠农政策的强力支持。乡镇财政资金成就为基层财政的重要职能。如何把握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乡镇一级财政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乡镇财政的涉农资金监管职能,支持并督促乡镇财政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乡镇财政所要准确定位自身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问题。

 

(三)创新分配体制,探索公平机制。针对当前人地矛盾突出现象,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惠农资金分配体制,力争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党的富民政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每个村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群众意愿的情况下,按现有人口分配乡镇财政补助资金的办法。即经全体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对乡镇分配到村的按田地分配的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采取以现有人口平均分配的办法。实行这种分配办法后,则可让没有分到田地的现有人口也可分配直补资金享受党的惠农政策,感受党的富民政策带来的好处,有效地解决按照田地人口分配中存在的人地矛盾问题。

  (四)强化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合格的乡镇财政队伍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高效有序运转的关键。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乡镇财政队伍,可从以下几点着手: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调整现有乡镇财政人员;招录一批经济、财会和计算机类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中来。同时要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和师资力量,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轮训,以提高财政所人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J]. 中国农业会计, 2010, (05) :58-59

[2] 财政部要求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J]. 农村财务会计, 2010, (04) :4

[3] 胡卫星. 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思考[J]. 中国乡镇企业, 2010, (07) :89-91

 



本文编号:1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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