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中的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26 05:05
本文关键词:古城保护中的地方政府职能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古城保护与发展在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地方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主体的一部分,在古城保护的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规划、规范、协调和服务等功能的履行上。而事实上,地方政府在古城保护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导致了古城保护与更新中矛盾突出,法律法规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本文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综合了学术界在政府职能研究方面的成果,以苏州市(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作为研究案例,以地方政府在古城保护中的职能定位为研究内容,在梳理苏州古城保护历史沿革的基础上,总结中外古城保护中的政府职能定位、创新做法和经验借鉴等,重点研究在古城保护中的政府职能错位及原因,特别是对古城保护的不利影响,同时,借鉴了日本、意大利等国内外经验,提出苏州城市政府职能完善的对策建议:(1)转换政府角色,地方政府在古城保护中由直接参与古城开发、经营、管理者的形象向古城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者、规划引导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2)推进机构改革,从现行的由多头管理、功能重复、分散的政府机构向相对集中的职能机构转变,强化绩效导向的目标管理;(3)统筹协调,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创新保护与改造利用的新路子,努力做到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国家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国家使用与社会利用相结合;(4)建立健全古城保护监督机制,加强立法监管,尽快建立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古城保护的一整套考核机制,强化转型升级、古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等指标,弱化GDP、公共财政收入等经济类指标,并探索开展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调整古城街道工作内容、创新考核办法。
【关键词】:古城 保护 政府职能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625
【目录】:
- 中文摘要4-5
- Abstract5-10
- 导论10-19
- (一)选题意义10-11
- (二)基本概念界定11-12
- 1. 古城11
- 2. 古城保护11-12
- 3. 政府职能12
- (三)相关研究综述12-17
- 1. 历史文化名城的研究12-14
- 2. 地方政府职能研究14-17
- (四)运用理论17
- (五)研究方法17-19
- 1. 文献研究法17-18
- 2. 实证分析法18
- 3. 比较分析法18-19
- 一、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程19-27
- (一)保护历程19-20
- 1. 第一阶段——探索期(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中期)19-20
- 2. 第二阶段——试点推广期(上世纪90年代中期——本世纪2000年初期)20
- 3. 第三阶段——分批推进(本世纪2000年代初期至今)20
- (二)苏州古城保护SWOT分析20-25
- 1. 优势20-22
- 2. 劣势22-23
- 3. 机遇23-24
- 4. 挑战24-25
- (三)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古城保护的必要性25-27
- 1. 保护古城是实现苏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5-26
- 2. 保护古城是苏州城市现代化的重要特色26
- 3. 保护古城是苏州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26-27
- 二、古城保护中苏州地方政府职能概述27-35
- (一)古城保护中苏州地方政府职能27-28
- 1. 引导功能27
- 2. 规范功能27-28
- 3. 服务功能28
- (二)存在问题28-32
- 1. 地方政府履行经济管理职能上存在问题28-30
- 2. 地方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上存在问题30-31
- 3. 地方政府履行文化管理职能上存在问题31-32
- (三)地方政府职能错位、缺位、越位原因分析32-35
- 1. 政府古城保护理念落后32-33
- 2. 缺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保障33
- 3. 古城保护机构设置不科学33
- 4. 古城保护主导力量单一33-34
- 5. 缺乏合理的地方政府考核机制34-35
- 三、国内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状及借鉴意义35-40
- (一)国内经验借鉴——云南丽江35-36
- 1. 完善的保护规划35
- 2. 统一的管理机构35
- 3. 鲜明的产业特色35-36
- 4. 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36
- (二)国外经验借鉴36-40
- 1. 意大利罗马36-37
- 2. 法国巴黎37-38
- 3. 日本京都38-40
- 四、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在古城保护中职能的建议40-46
- (一)加快角色转换,明确定位40-41
- 1. 加快古城保护立法进程40
- 2. 促进古城保护规划有效实施40-41
- 3. 制定古城保护扶持政策41
- 4. 明确古城产业定位41
- (二)加快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41-44
- 1. 理顺古城保护的体制机制41-42
- 2.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42-43
- 3. 实现政府与公民社会对接43
- 4. 重视文脉传承43-44
- (三)统筹协调,创新古城保护模式44-45
- 1. 探索全社会保护的路子44
- 2. 设立古城保护基金44-45
- 3. 发挥专家、学者在古城保护中的作用45
- (四)加强监管,,建立科学的导向机制45-46
- 1. 加强立法监管,强化监督保障机制45
- 2.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45-46
- 结论46-48
- 参考文献48-51
- 致谢51-5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秦云;吴南;屈扬;吴静雯;;社会转型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思考——以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名村保护为例[J];《规划师》论丛;2014年00期
2 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的新探索[J];中国名城;2011年07期
本文关键词:古城保护中的地方政府职能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6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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