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网约车政府监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02 14:16
网络预约出租车(简称网约车)的出现和兴起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也极大地提升了机动车的使用效率,但其引发的社会问题和法律冲突也不容忽视,对传统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都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资本的助推下,网约车迅速占领了我国的各大城市,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其在出现初期一直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建立一种连接传统与现代的监管模式,考验着政府的智慧与能力,2016年7月27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初步形成了我国网约车监管的整体框架,也开启“互联网+”时代的法治政府新样态。网约车具有出租车的一般特点,使得政府具有监管的必要性,但由于长期以来,政府监管部门习惯以行政审批的方式代替对市场的监管,未充分考虑到网约车发展的新特点,依然沿用“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新的政策在实际落地过程中显得水土不服,在后续的实际监管过程中,并未取得预期的治理效果。面对一种新的经济模式,一味禁止,不利于网约车类共享经济的创新,完全放开,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何在创新和安全之中寻求平衡,成为监管部门不可回避的现实难题。本文着眼于网约车监管,以现有的政府规制的代表性理论为基础,研究政府、市场和公众三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政府如何通过规制来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应用协同治理理论,从三个方面对网约车的监管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网约车的发展现状,通过比较其与传统出租车的异同,分析政府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以《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广州市暂行办法》)为样本,并通过广州市的实地调研,分析目前我国网约车监管模式的一些共性问题;第三部分讨论互联网时代下,政府如何进一步转变监管思维,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出优化措施,以期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启示。
【学位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2.296
【部分图文】:
图 1 网约车存在的限制因素[54]在网约车的运营服务中,安全是基本条件,但由于市场的逐利性,尤其是在下,数量的现实意义显然大于质量,所以仅仅将希望寄托于于平台是不现实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规制显得尤为重要。.4 维护信息安全与传统出租车不同,网约车的功能实现是建立在信息的交流上。信息化时代的个人信息的价值早已不能和 20 年前同日而语。对于数据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和数据的使用两个方面。网络预约出租车已正式纳入国家管理体系,随着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乘客人私信息安全已经成为首要保障目标。由于手机号是众多重要个人隐私信息
却沿用了很多以前的标准,出现了削足适履的倾向。广州市对车辆尺寸、排限制,尤其是排量,要求不小于一千七百五十毫升,带来合法网约车数量的,影响到公众的正常出行,根据滴滴出行的一项调查数据表示,广州 2017车难度同比增长 13.2%[57],同时与国家倡导的小排量环保出行相悖。而至于如何得出的,所得到的的答案仅仅是根据“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以对于网约车的配置要求高于广州市现有的巡游车,但差异化具体应该体现,要实现多大的差异化,并没有给出一个科学的说法。按照《广州市暂行办法》,只有中型汽车以上才能申请网约车资格,极大入车辆的数量。根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国近年来中型车市场占比份额越来越已经降至 10%左右。同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减征 1.6 升及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购置 1.6 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 7.5%的税购置税,吸引了更多消费者购买普通级轿车,进一步降低了中型车的市场份
图 3 广州市滴滴平台司机日在线时间分布如果将传统的出租车监管模式直接套用在网约车上,仅仅依靠事前准入,事后管手段,虽然短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忽视其新经济形态的特性,提出法只能“治标”,而顺应网约车这类“共享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才是“治本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大背景下,新兴行业的融合和发展速持续加速。府规制必须转换思路,从被动管制向主动引导转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67]。扩大市场竞争在新兴行业中的主导地位,降管对市场不必要干预,形成一个动态、多元的治理体系。2 重审网约车定位对于网约车的定位是政府监管的第一步,定位明确了,才能使的网约车的监管可以执行的具体标杆。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在《广州市暂行办法》中,均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67156
【学位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2.296
【部分图文】:
图 1 网约车存在的限制因素[54]在网约车的运营服务中,安全是基本条件,但由于市场的逐利性,尤其是在下,数量的现实意义显然大于质量,所以仅仅将希望寄托于于平台是不现实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规制显得尤为重要。.4 维护信息安全与传统出租车不同,网约车的功能实现是建立在信息的交流上。信息化时代的个人信息的价值早已不能和 20 年前同日而语。对于数据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和数据的使用两个方面。网络预约出租车已正式纳入国家管理体系,随着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乘客人私信息安全已经成为首要保障目标。由于手机号是众多重要个人隐私信息
却沿用了很多以前的标准,出现了削足适履的倾向。广州市对车辆尺寸、排限制,尤其是排量,要求不小于一千七百五十毫升,带来合法网约车数量的,影响到公众的正常出行,根据滴滴出行的一项调查数据表示,广州 2017车难度同比增长 13.2%[57],同时与国家倡导的小排量环保出行相悖。而至于如何得出的,所得到的的答案仅仅是根据“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以对于网约车的配置要求高于广州市现有的巡游车,但差异化具体应该体现,要实现多大的差异化,并没有给出一个科学的说法。按照《广州市暂行办法》,只有中型汽车以上才能申请网约车资格,极大入车辆的数量。根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国近年来中型车市场占比份额越来越已经降至 10%左右。同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减征 1.6 升及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购置 1.6 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 7.5%的税购置税,吸引了更多消费者购买普通级轿车,进一步降低了中型车的市场份
图 3 广州市滴滴平台司机日在线时间分布如果将传统的出租车监管模式直接套用在网约车上,仅仅依靠事前准入,事后管手段,虽然短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忽视其新经济形态的特性,提出法只能“治标”,而顺应网约车这类“共享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才是“治本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大背景下,新兴行业的融合和发展速持续加速。府规制必须转换思路,从被动管制向主动引导转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67]。扩大市场竞争在新兴行业中的主导地位,降管对市场不必要干预,形成一个动态、多元的治理体系。2 重审网约车定位对于网约车的定位是政府监管的第一步,定位明确了,才能使的网约车的监管可以执行的具体标杆。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在《广州市暂行办法》中,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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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6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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